湘潭市审计局出台审计组临时党支部管理办法

湖南省审计厅 sjt.hunan.gov.cn 时间:2018年05月21日 00:00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现场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审计现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执行审计任务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审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近日,湘潭市审计局出台《审计组临时党支部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凡审计项目执行时间在1个月以上(出差)、正式党员人数在3人以上的审计组,应设立临时党支部。审计组在进点前向该局机关党委提出申请报告,由局机关党委批准成立,并在机关党委指导下开展工作。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可根据审计组的建议,由局机关党委指派,其中临时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审计组长(或主审)担任。临时党支部党员人数在10人以上的,应设立支部委员会。临时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名委员组成,设书记1人(可根据需要增设副书记),纪检委员兼廉政监督员1人,其他委员根据需要设立。临时党支部可根据审计组组成情况和审计现场党员分布情况设党小组,党支部书记可临时指派党小组组长。

《办法》要求,临时党支部要根据局机关党委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及时传达、贯彻和落实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请示汇报制度,努力完成各类学习任务,要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和处理审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针对因工作压力、家庭困难等原因引发的现实思想问题开展谈心活动,做好情绪疏导、矛盾化解、鼓舞士气、凝聚人心的工作,要围绕审计工作中心,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励党员干部争当“查核问题的能手、分析研究的高手、计算机应用的强手和内部管理的行家里手”,不断提升审计组内党员干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能力,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办法》指出,临时党支部要根据审计现场实际情况,就地就近利用各种资源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和文体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及时总结、树立、宣传审计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和事迹,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审计人员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审计工作,要保持党的纯洁性,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监督检查,确保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和其他各项廉政规定有效落实。临时党支部在审计任务完成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局机关党委报告工作情况。

 《办法》强调,临时党支部管理考核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公平、注重实绩的原则,把工作部署、工作指导、工作检查有机统一起来,并将民主评议党支部的内容融于其中。临时党支部管理考核以临时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制度和任务落实、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主要内容。机关党委将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开展督查。

《办法》的出台,是该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举措,充分表明了该局以规范制度为抓手,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政治理念,紧紧围绕打造“审计铁军”目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加强业务管理相向发力,实现党的建设与审计事业相互促进、同步发展。(供稿人:张敏 审稿领导:康海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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