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审计现场组长负责制,明确审计组长和审计人员各自职责,签订任务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二是实行廉政纪律告知制度,审计组在审计进点会上,向被审计单位宣读《审计人员“八不准”工作纪律》,并将审计项目名称、审计内容、审计依据、审计方式、审计组成员和监督电话等进行公示,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监督。三是健全廉政监督员制度,由局纪检组长担任廉政监督员对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确保重点项目审计依法、高效、廉洁实施。四是完善审计回访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进行个别访谈、组织问卷调查等方式,重点对审计组和审计组成员实施审计有关情况进行追踪了解,主动听取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的意见和建议。五是加强审计时限管理。根据实际,量化、细化审计项目的完成时间,每周对项目落实《审计项目时限管理规定》情况进行点评,并将点评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最大限度地提高审计工作效能。六是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审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违反审计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处理,违反法律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