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塘区审计局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纪委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提高执政能力的要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从政行为,落实“两个责任”,以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作风,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统筹谋划部署,落实“两个责任”。
该局切实将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履行到位,局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总责,按照“四个亲自”的要求,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动发挥标杆作用,坚持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种好“责任田”、守好“主阵地”。一是不断强化领导责任和组织领导。成立了领导小组,立足于审计中心工作,认真研究并制定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计划、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分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全局上下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组组织协调以及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的工作格局。制定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制度,将党风廉政责任进行责任分解,列出责任清单,把任务、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一个班子成员、审计组长(兼廉政监督员)、审计人员。局党组把推进纪检工作“三转”当作提升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效能的重要手段,保障和支持纪检组内部监督。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夯实思想基础。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贯穿于各项工作中,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创建廉政微信群,经常发布廉政纪律、警示案例、廉政工作要求信息,时时敲响警钟,预防腐败,提高免疫力。党组书记带头、班子成员上党课。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强化权力制约,推进政务公开,抓好源头治理。三是实现实现廉政监督工作全覆盖。将临聘人员纳入廉政目标管理,与审计中介机构签订业务合同的同时鉴定廉政合同,廉政监督管理不留死角。该局成功创建岳塘区“创廉洁型机关”、被评为2016年岳塘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二、健全工作机制,履行“一岗双责”。
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人员绩效量化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推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局党组书记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和审计组长在各自工作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汇报,了解工作任务分工的推进情况,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三是召开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专题会议。会上,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布署。四是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报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班子成员将廉洁自律执行情况在会上进行通报。五是对审计组遵守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督查。由局纪检组牵头,对审计组在被审计单位开展工作时,遵守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六是定期开展廉政谈话。今年以来,局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审计人员进行廉政谈话42人次,就增强四个意识、抓好自身廉政建设、监督分管对象遵守廉政纪律情况、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交流和谈话。
三、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一是加强对廉洁自律规定、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的监督。二是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督。重点关注政府投资资金量大的投资结算审计、跟踪审计、征地拆迁审计等。党组书记和局纪检组、分管负责人经常去建设工地、征拆项目、被审计单位以及从群众中了解掌握廉政情况,有针对性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措施,使其扼杀在萌芽中。要求审计组在汇报审计业务工作的同时汇报廉政情况。每月督促检查,年终进行考核。严格审计项目集体定案制度,邀请局纪检组长参加审计项目定案会、对建设项目、拆迁项目等现场审计进行监督。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充分运用“四种常态”:咬咬耳、扯扯袖、红红脸、出出汗,做到常提醒,常督促。对党员干部日常工作提出“四不准”,开展日常检查,有针对性的对“慵、懒、散、慢”等作风问题进行整治。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推行公务接待工作餐制度,坚决防止出入公众消费场所。定期开展效能督查,重点突出对办公纪律、办事效率、工作落实等开展重点检查,对违反纪律的问题处理上绝不手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末位表态发言”制度,切实增强民主决策实效。主动承担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等。作风建设效果显著,工作效率显著提高。(供稿人:陈小华 审稿领导:康海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