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发现:2012年,株洲市本级支出预算514726.36万元,其中,公共专项资金267项,金额311241.68万元,需要在执行中逐步分配、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这部分资金占到年初支出预算规模的 60.47 %。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除公共财政预备费6600万元以外,其余近30亿元项目资金还有进一步细化的空间。
年初财政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一方面造成了预算执行过程中隐性分配或二次分配,增加了资金分配的随意性;另一方面,预算编制不细化,也是预算作用弱化、监督难以到位的重要原因,最终导致预算的刚性约束大打折扣。
为了促进提高财政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减少预算调整,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和财政资金分配透明度。审计建议:财政部门应进一步细化公共项目预算,项目支出编制要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切实提高部门年初预算的到位率;同时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基础信息库和公共财政项目库建设,实现人员、资产、公共财政项目建设进度情况等基础信息与财政管理系统的互连互通,为科学、完整、精细地编制财政预算及时提供基础信息支撑。
(撰稿人:吴明明 审批领导:周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