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投资担保公司管理亟待规范

湖南省审计厅 sjt.hunan.gov.cn 时间:2014年07月09日 15:24 【字体:
  

常德审计近期发现,政府性投资担保公司在业务经营和风险控制方面存在诸多不规范、不严谨之处,如不及时治理可能引发严重后果。

主要问题有四类:一是超范围经营。表现为将担保资金用于投资理财,投资高风险股票、非固定收益金融产品,或委托给金融机构放款,获取高于担保费率的利息,明显违背了政府设立担保基金初衷,未能有效扶持地方中小企业发展。二是超限额担保。表现为对单个企业的担保责任余额超过自身净资产的10%,对无抵押物企业或融资平台公司实行担保,为子公司等关联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三是风险防范机制不全。未足额提取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等,风险防范的意识不够强。四是担保费率随意性大。如审计发现某担保公司的300多个担保对象,实行多达20种担保费率标准,高低相差近4倍,且同类型客户之间差别较大,易形成管理漏洞和不公平竞争,甚至诱发廉政问题。

上述工作乱象必须综合治理。一是要抓规范,完善业务管理制度。要严格工作流程、明确工作标准,实行标准化作业。二是要抓内控,健全三类机制。即:决策议事机制,健全担保审查委员会机构,强化“一票否决制”,杜绝“一票通过制”;风险管控机制,强化对风险的识别、评价、管理;权责匹配机制,强化事前调查、事中审查、事后检查的“三查”制度,明确责权利。三是要抓监督,构建多维立体监控网。财政、国资、审计等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协作配合,实行无缝监督。四是要抓追责,严惩不廉不洁、失职渎职行为。

(供稿人:张楠     审批领导:谷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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