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仍然是中国当前最大的问题,直接关系到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作为国家审计机关,应密切关注“三农”问题,对农村经济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纪问题,促进经济良性循环,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
突出乡村两级财务审计,重在维护财经秩序。从审计的情况来看,目前一些乡村债务较重,财务管理不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危及到了基层政权和农村的稳定。县(市)区审计机关要从健全乡村财务管理制度入手,加强乡村财务监督。要通过审计,揭露农村经济中存在的的问题,加快乡镇财政改革步伐,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以增加政府可支配财力,保障乡镇正常运转;要加大对财务的监管力度,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坚决压缩招待费、会议费开支,堵塞管理漏洞,防止资金流失。
突出涉农热点问题审计,重在保证发挥效益。一是重点对农业开发资金、扶贫资金、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支持“三农”的政策补贴资金等专项资金进行跟踪审计,着重审查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揭露并严肃查处挤占挪用和贪污私分专项资金的行为,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严肃查处部门向农民乱收费行为,保护农民利益,消除农民不合理负担,改善干群关系,缓解社会矛盾。三是重点对乡村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审计,检查工程管理和决算情况,严肃查处高估冒算工程造价、贪赃枉法等违法乱纪行为发生。
突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在规范经济行为。要严格实行乡镇、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制度,做到先审后离。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干部要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不顾财力,盲目举债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干部要予以公开曝光,并建议有关部门不予提拔重用和调动工作。要通过审计,促使乡镇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增强财经法纪观念,制定和健全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廉政勤政,从根本上杜绝加重农民负担和侵占专项资金的行为发生。(供稿人 : 毛朝晖 审批人 :杨如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