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天元区审计局拓宽审计覆盖面,在开展2014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时,延伸审计了6家非预算拨款单位,其中5家单位为协会,属于在民政局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审计发现,协会组织的资金来源较为单一,主要依赖于财政拨款,因监管缺失,其在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上存在诸多问题。一是财务管理较为薄弱。部分协会的财务工作人员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会计核算体系不健全,适用会计制度错误,甚至个别协会还没有建账,部分协会没有出具年度财务报告;二是日常管理有待完善。部分协会活动开展得不多,全年活动无计划安排,召开会议无签到,使用财政资金购买资产无政府采购手续等;三是资金支出不规范。突出表现在会计原始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并没将资金用到协会章程规定的活动中去。
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目前政府部门对协会组织的管理是“入口”管理,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协会在开展各项活动时,完全靠协会自律而没有监管,难免会产生一些违纪违规问题,甚至滋生腐败。
要加强政府机关对协会组织的监管,就要求各监管部门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认真履行好各自的监管职责。一是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协会日常活动的管理,指导协会完善各类管理制度,严格按章程和制度开展各项活动;二是登记管理的民政部门要从注重注册管理到注重过程管理上来,严格履行年度检查手续,注意其是否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要求其提供经过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等;三是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对协会拨款要指明用途,并对协会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四是审计机关要对协会中资产来源属于财政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要加强审计监督,促进协会资金管理规范,制度执行有效。只有各监管部门切实履行好各自的监管职责,齐抓共管,才能将协会的一些不规范管理行为及时纠正,防止和遏制腐败发生,促进协会健康、有序发展。
供稿人:郭炼光 审批领导:王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