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往来”帐户资金管理亟待规范

湖南省审计厅 sjt.hunan.gov.cn 时间:2015年07月15日 16:07 【字体:
  

近几年以来,由于各级财政实行各单位零余额账户管理,资金由国库掌握,支出由支付局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由非税入账缴入金库或者非税专户的一系列制度,客观上遏制了违规收费、现金余额过大等问题。但在我局对近两年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国库“往来”账户资金管理存在下列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在“往来”帐户中列收列支,将非税收入及其他一些非经常性收入在“往来”户入帐并支出,如廉租房租金收入;二是将套取的专项资金在“往来”户入账,如某单位将生猪补贴资金先发放到养猪户手中,再从其手中收回来,入“往来”户;三是个别单位将社会团体会费收入,不存入社会团体账户,而在“往来”户入账,并由单位支配违规开支;另外还存在一些违规收费、甚至“往来”账户的收支不正式记账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掩盖了违规行为,脱离了监管,并造成事实上预算的不公。

为此,审计建议,“往来”资金在国库入账必须报预算登记备案,并由国库管理部门在确认记账时予以审核。预算管理部门根据备案登记情况判断其资金性质,如属“往来”性质以外的实际为收入性质的,在本年度预算调整和下年度编制单位部门预算时应予以考虑,并责令其转入非税专户。国库管理部门登记入账“往来”资金时严格对其进行审核,如属于套取专项资金及违规收费行为的,应移交财政监督局或者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如属于社团收费等行为,拒绝入账,并责令其进行整改规范。(撰稿人: 双峰县审计局   葛凌云,审核人:王玉成)

     

     


国库“往来”帐户资金管理亟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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