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是国家为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而推行的一种制约违法生育的政策手段。审计发现,社会抚养费在使用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重视。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用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资金过低,没达到政策规定。按照相关规定,社会抚养费中用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资金不得低于65%,但从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来看,一些县市区社会抚养费实际用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资金,所占比例过低,有些地区甚至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一半。
二是社会抚养费违规用作机构运行和人员经费。从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看,在一些县市区社会抚养费使用中,平均每年用于弥补机构运行和征收人员工资、奖金和补贴等人员经费的比例达到55%左右。
三是违规将社会抚养费用于公务接待、楼堂馆所修建和交通工具的购置和运行等。从审计情况看,一些地区用于楼堂馆所、车辆运行费支出,以及公务招待费支出占社会抚养费总支出比例过高。
四是违规按社会抚养费征收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相关部门协同征收工作经费和调节基金。从审计和调查情况看,有的县存在按社会抚养费征收额15%的比例计提相关部门协同征收工作经费;有的地区财政部门违反政策规定提取价调基金等。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是要细化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规定。按规定,社会抚养费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弥补社会抚养费征收成本费用,年终结余的社会抚养费应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该规定比较笼统,不便于操作,应尽快细化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办法,明确社会抚养费的使用范围,使社会抚养费管理、使用的相关单位能依规操作,同时要明确违规使用社会抚养费的处理处罚措施。
二是要严格社会抚养费使用制度。社会抚养费要专款专用,严格按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社会抚养费。在使用时,由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根据奖优罚劣的原则提出使用计划,经县区财政部门审核,由县级使用的社会抚养费,要拨入县区人口计生局账户;拨付乡镇使用的,要直接拨入县区财政部门管理的乡镇计生办账户,不得拨付乡镇财政账户。
三是要加大财政预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保障力度,确保乡镇财政预算足额到位。从审计抽查乡镇情况来看,之所以出现返还的社会抚养费绝大部分用于机构运行和人员经费,主要是因为县财政没有足额拨付乡镇正常运转的各项经费。因此,要明确规定县级财政对乡镇计生工作的经费保障要求,及时足额拨付,并按一定比例逐年增长。
四是努力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鼓励企业赞助,接受社会和个人捐赠,多渠道弥补计生利益导向资金缺口。计生协会每年要统计本县全年需要的计生利益导向支出的金额,主动联系有社会责任心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赞助,对提供赞助的企业和个人要大力宣传表彰。通过赞助缓解县财政的部分资金压力,同时使计生利益导向资金得到双渠道保障。(供稿人:刘明湘 审批领导:王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