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发现,乡(镇)、街道办事处存在较为严重的虚列支出、虚增债务等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乡(镇)、街道办事处都制定了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但由于编制有限,会计人员多为兼职混岗,很难做到不相容岗位的职权分离。例如存在纪检书记兼任单位出纳或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任财务人员的现象。兼职混岗容易导致会计从业人员受利益驱使,弄虚作假,甚至是受利益驱动不忠于职守,和一些不法分子串通作弊、监守自盗,使会计信息质量无法保证。二是外部监督管理不到位。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财政所业务归属上级财政部门管理,但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管与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在标准上不够统一、功能上相互交叉,难以形成监管合力。
加强对乡(镇)、街道办事处会计业务的监管,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健全完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制定授权审批、风险控制、跟踪监督的管理办法,在网络环境下设置一套严密稽核系统的财务网络软件,以提高会计信息传播、处理、反馈的速度,同时构建单位领导与财务人员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从而抑制虚假会计信息的出现。
二是要加大政府监督部门联合执法力度。构建由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网状监督结构,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加大对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财政财务收支及专项资金的联合检查力度。要转变监督模式,变事后监督为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要实现会计信息监督主体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检查结论处理处罚抄报制度,对已作出的检查结论要切实加以相互利用,避免重复检查,降低执法成本,提高监督效率。
三是要引入社会舆论监督。建立审计结果公开披露制度,让社会舆论更多地参与到监督中来。着力推进政务公开,督促乡(镇)、街道办事处如实对外公开会计信息。 (供稿人:邓淑英 审批领导: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