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乡镇非税收入管理刻不容缓
湖南省审计厅 sjt.hunan.gov.cn
时间:2015年10月08日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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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通过对部分乡镇进行财政决算、经济责任和专项资金审计时,发现部分乡镇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存在混淆、坐支非税收入、票据管理不规范等现象,其主要表现有:
一是混淆非税收入。将县直单位下拨带有专项用途的和某些专项资金的结余款等收入列作乡镇政府非税收入。
二是坐支非税收入。将罚款、社会抚养费、土地开垦费等县级收入,在财政所总会计帐中直接作乡镇政府非税收入,资金直接存入财政所银行基本账户、专户或留存在出纳手中,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缴入县级国库。
三是票据管理不规范。以财政往来结算收据或临时收据收取各项收入入账,甚至还存在以财政往来收据替代税务完税证的现象等。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乡镇非税收入管理:
一是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非税收入的范围。把乡镇政府七站八所等收取的各种服务收费收入、门面租金收入、承包收入等都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范畴。
二是加强乡镇政府非税收入的票据管理。县级主管部门及其垂直管理的下属乡镇站、所等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各类财政票据,不得混用、代开和借用,不得使用自购、自制收款收据等。
三是对乡镇政府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划归县级管理的乡镇单位所收取的非税收入,票款一起送缴其主管局,由主管局及时缴入县级国库或专户;未上划县级管理的乡镇单位所收取的非税收入,票款及时送缴财政所,由财政所及时缴入县级国库或专户。
四是加强乡镇非税收入管理监督检查。县财政局应会同物价、监察、审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乡镇非税资金收支情况进行有重点地抽查,促进乡镇非税收入规范管理。(供稿人 黄奇 审批人 杨如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