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扩大开支范围支出为何屡查屡犯

湖南省审计厅 sj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06月14日 00:00 【字体:
  

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按照标准考核、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而在对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时发现,有些单位扩大开支范围对与本单位业务活动无关的外单位“拨付”资金的问题屡查屡犯。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有的部门的结余资金,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未列入统筹安排,特别对结转结余资金较多的部门,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没有适当压缩预算总额,使得单位资金量大,导致上层领导批条,要求对相关部门予以资金支持,单位领导不得己而为之;二是内部控制不健全,有些部门和单位领导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意识淡薄,认为只要不将公家的钱装入自己的腰包,即使违反财经法规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同时部门之间人情关系及权利利益的驱使助长了问题的发生,殊不知此行为扰乱了财政资金管理秩序;三是对这类问题的整改缺乏有效监督措施,落实不到位。 

为杜绝扩大开支范围列支,加强财政资金归口管理,应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建立和完善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制度。各级财政部门应研究完善本级各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制度,建立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与预算编制相衔接的激励约束机制;二是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将屡查屡犯的单位要作为重点审计对象,指定专门机构,实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开展重点整治,依法从重处理;三是建立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以增强部门领导管理好、分配好、使用好财政资金的责任意识。(供稿人 欧阳奇志 审批人 张锐) 


行政事业单位扩大开支范围支出为何屡查屡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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