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对策

湖南省审计厅 sj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06月28日 00:00 【字体: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为了加快“农村城市化、城市现代化”的建设进程,农村财务问题与农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一直也是农民关心的热点,必须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农村财务管理是促进集体资产保值与增值的基础,是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伴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国家对农村投入的加大,国家不断加强对农村财务的管理,在农村财务管理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政策、法规及制度等,广大农村干部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仍有不同程度地存在。笔者近期在审计中发现,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着执行财务制度不严、会计基础比较薄弱、往来清理不及时、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本文如何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进行了思考。
    一、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意义
    村级组织是一个较为特殊的组织,它不是一级政权组织,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它属于自治组织。但它既要自主履行村务管理职能,更重要的是又要协助政府从事许多行政管理工作。在此情况下,村级组织的状况,特别是财务管理状况,直接影响了基层干群关系和农村社会稳定,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此,随着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的加快,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央为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指明了方向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农业部、财政部、民政部、审计署于2013年6月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这对进一步做好农村财政财务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改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促进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为深入推进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指明了方向。
   (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着力点
    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必须把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放在首位,核心是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求真务实,抓落实是解决新时期农民问题的要害和关键。财务管理作为农村经营与服务的核心,其管理的水平和质量,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通过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创新集体资产管理模式,有助于盘活集体资产,挖掘村级经济发展潜力,拓宽农民增收的渠道。同时,通过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有利于规范村级收支行为,遏制农村“三乱”现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三)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村级财务管理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事关农村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化解基层矛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抓改革、谋发展、保稳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随着村级财务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对于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四)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在城市化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努力实现市县一体化。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是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前提;是规范农村分配关系,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保护农民利益的基础;是推进村民依法实行自治的具体体现;是实现公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的重要保证。(五)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有利于强化农村财务公开制度的有效落实
农村集体财产属于集体成员共有,每个村民都有知情权。目前从总体情况看,个别村账务仍存在没有及时公开,或者是公开内容不完整的情况。因此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定期对村财务内容向村民实施公开,这样既有利于村民了解村集体财务的收支状况,又可改善和融洽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六)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有利于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
农村财会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成败。针对不少农村财务人员文化不高且没有经过专业知识培训、账务处理随意的现象,通过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可以进一步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以促进农村财会人员适应现代会计制度要求,以促进农村基层财会人员按照会计制度建账、记账和报账,保证会计资料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七)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有利于农村集体资金合理、有效的使用
农村集体资金在使用中存在着诸多不合理的现象,例如,对资金的使用没有预结算,随意开支、各种非生产性开支比重增加等等,违背了量入而出原则,造成资金在无形中流失。通过加强财务管理可以对农村集体资金的使用提出合理化建议,使有限的财务资金更好地用于壮大集体经济、改善农村基础条件等急需资金的项目,促进农村各项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二、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现状
    从对湘潭市某县农村集休财务管理的调查现状来看,该县2014年有20个乡镇、562个村居民委员会,都成立了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实行财务委托代理的乡镇有8个乡镇、186个村,会计人员均由乡镇农经干部代理;乡镇和村75%没有实施会计电算化;全县已经建立会计账目的村199个,占村数的35.4%,其中:会计帐目规范的村135个,占建立会计帐目的村67.8%;未建立会计帐目的村363个,占村数的64.6%,一些假账、坏账就无法被基层群众发现,同时上级乡镇机构的相关监管也没有到位,有时候容易催生一群腐败现象的出现。
    该县村居民委员会会计年龄在35岁以下占49.5%、36岁以上占50.5%;有初中文化占16.9%、有高中文化48.5%、有中专文化占6.1%、有大专及以上文化占28.5%,农村财会人员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业务素质偏低的情况。
该县有集体收入的村172个,占村数的30.6%;其中有集体经营收入的村127个,占村数的22.6%,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村94个,占村数的16.7%。无集体收入的村390个,占村数的69.4%。大部分村里没有较多的收入来源,村级负债多,村里的各项公益事业、基础设施无钱兴办和建设,使得基层组织权威削弱,干群关系紧张。
    三、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村级财务管理还不尽人意,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到农村的社会稳定,更会影响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进程。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账务处理不规范、核算简单
     大部分村级未实施会计委托代理制,在没有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的村级,由于中国农村会计工作起步较晚,财务人员素质相对较低,普遍存在账务处理不规范、核算简单的问题。有的村财务资料、会计档案保管不善,损坏、丢失严重,有的财务人员调整以后,移交档案不全,甚至拒不移交账册凭证,对此有的村干部也束手无策,有的却是财务人员看村干部脸色和意愿行事,最终不了了之,导致财务信息失真;有的村甚至连正式的现金日记账都没有,大多用“捆捆账”、“包包账”代替;有的村账簿设置不规范,有的以总账代替分户账,有些账户业务只在总账中记载,而不在分户账中记载,或者以分户账代替总账,总账与分户账之间起不到控制与补充作用;有的村级会计人员,不按会计制度使用科目,随意简化甚至任意使用科目名称;有的村账务处理程序不规范,不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导致科目漏记、重记、账实不符等问题较为突出。这就给有不良动机人员借机伪造、变造凭证,甚至纂改账目,贪污挪用开启了方便之门,引发村基层干部的的腐败作风问题,大大阻碍了新农村建设。
    (二)凭证审核不严格、往来清理不及时
    原始凭证审核管理不严,导致不合规票据入账成为村级财务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是:签字审批混乱,甚至自批自报;入账票据内容填开不全,如无开票日期、无购货单位、无规格及单价、无项目名称等;票据票号与时间顺序颠倒;无印章或印章模糊;购物名称抽象且无购物清单;支出发票应该是税务监制发票的却大多以自制付款凭证代替等。这些不合规票据的存在,使村级财务支出的真实性大打折扣,即使是管理较好的村级每年报账不合规票据少则上万元、多则上十万元。不合规票据报账,成为村级财务管理中的普遍问题或者说是漏洞。
     从账面来看,各村的债权债务明细繁多,没有做到及时清理及结算,村级债务沉重。村级普遍存在往来款项挂账数额过大、时间过长的问题,有的挂账时间经历多任村支书领导,时间久了就自然成了责任人的经济问题隐患。有些债权债务发生时的具体情况,单位人员已无人知晓,有些往来款项账户,实际已成呆死账、无头账,严重影响村级资产、负债的真实性。
    (三)财务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
    村级大部分没有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有的村虽建立了一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但这些制度并没有形成完整的约束体系。在现实中,不少地方财务收支大多都是村支书或主任“一支笔”审批,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往往是村支书或主任一个人说了算,存在着极大的个人主观随意性,越权超限审批报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和村级财务制度明文规定,账款要分管,但是有的村干部包揽了会计、出纳之职,直接经手现金的收支,包办代管,一人说了算,会计成了“记账员”,出纳成了“票据保管员”。由于缺乏对村干部有效约束的机制, 容易直接致使村干部滥用职权,牟取私利。
    (四)资金管理失控、开支混乱
    目前部分村级仍然存在资金管理混乱,例如:有一些乡镇给村级的资金由村干部领取,导致今天你领取,明天我领取,你领取的你开支,我领取的我开支,没有专人来管理资金,致使非财务人员手中持有现金的现象较为严重;有的村现金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在财务管理中,库存现金数额有明文规定,但是有相当一部分村的库存现金超过了规定数额,收入不及时入账,存在“坐收坐支”现金,用白条抵现金,由于村级财务管理还不是十分规范、严格,加上村干部遵守财务规章意识差,自然会在一些村委、村小组财务中出现“白条”泛滥现象,严重违反了财经纪律,造成资金管理失控,今年从抽查湘潭市某县30个村的出纳货币资金管理情况来看,发现有17个村存在库存现金超限额、长短款、白条抵库等问题,占抽查村总数的56.7%;还有的村级会计岗位设置混乱,往往是一个财务人员身兼数职,极易导致私存、私借和挪用公款等现象发生。
在开支方面,有的村集体收入很少,甚至连正常的开支都难以维持,但村干部为了达到个人或小集体的利益,在花钱时从不考虑项目支出是否必要,有钱就花,大额开支不透明;有的村村级集体经济条件虽然较好,但村干部只顾自己享受,有的用公款吃喝玩乐,非生产性开支过大,年招待费达几万元,甚至达到十几万元,有的以外出学习考察为名,到处游山玩水,挥霍浪费。
    (五)财务公开流于形式、缺乏内容
    财务公开、民主管理是新形势下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调查的湘潭市某县虽都成立了村级民主理财小组,但部分村民主理财小组不是经群众大会或群众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是经干部指定,村干部直接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使民主理财失去本身的意义。部分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文化水平低,财务水平有限,不按规定理财,不认真审查单据,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起作用。按规定村级应按月或按季度进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据了解这一项重要内容到村级已基本被忽视,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不及时;二是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完整;三是财务公开的形式单一,走过场。群众普遍认为财务公开是在作秀,满意程度低。调查的湘潭市某县有近74%的村搞了财务公开,但真正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公开的,只有少数村级,占不到该县总村数的20%,部分村财务公开内容、时间不规范,流于形式。有的是为应付检查,临时公开一下,有的是群众反映强烈,在有关部门催促下才公开,还有个别村近10多年来就没有公开过。从公开的内容来看,大多是农户欠集体的或其他有关村上的一些基本情况、政策知识等,而对于村上的收支情况、大型工程建设和筹资筹劳使用情况等群众普遍关心的,也是财务公开中应当必须公布的核心内容却避而不公开,群众意见很大。
     (六)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漏洞多,集体资产流失严重
    集体财产内容不记录、核算不完善,不能全面地反映和监督村组集体资产的全貌,账实不符,资产出租和发包不规范,无资产台账,导致各村资产流失现象较普遍。如财产物资等有账无物,有物无账,有总账没有明细账。近几年来由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导致了严重的村级集体资产流失,土地征用补偿费等集体资金成了村级财务犯罪的重点。目前,对征地拆迁、青苗补偿款的管理只是局限于把钱发放到村集体,监督并没有延伸到村集体如何管理使用这部分钱以及是否能足额补贴到农户。在这种粗放式的管理体制下,村干部在面临大额的补偿款时,一些人挡不住诱惑,将部分补偿费贪污挪用或私分,也是透发农民上访的一个重要因素。
    (七)村级“小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
    村级“小工程”建设未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村级“小工程”项目的特点是多、小、散,1万元以下项目就占很大比例,多是堡坎、排水、排污、水井、道路维修等等。这些项目与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但是由于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程序较多,手续比较复杂,未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村级“小工程”未严格招投标规范管理。调查的湘潭市某县各乡镇虽都建立了村级工程招投标制度,但部分村没有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导致村级“小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放任自流,违规操作时有发生,有的村甚至无承包合同;在选择施工队伍上、工程质量上没有规范要求,各村做法不一,随意性大;一些工程、项目开支另行建帐,甚至不记帐,未能纳入总帐之中,造成一些风险难以控制,如工程质量风险、资金流失风险、项目负责人腐败风险等。
    四、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审计对策
    上述问题的客观存在进一步影响农村干群关系,对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带来了诸多不利因素,村级财务管理问题已经引起人们的重视。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出发,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把它作为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审计对策:
    (一)加强法制宣传,依法治村,依法理财
    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的宣传教育。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持不懈开展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统一基层干部群众思想,变“要我规范”为“我要规范”,把此项工作作为促进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贯穿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过程,常抓不懈;把此项工作列入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分工负责解决实际问题。对村干部和财务人员开展财经管理、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强化村干部的“规章”意识,切实做到接章办事,为群众谋利益。对广大村民开展民主教育,把政策、法律、法规、有关制度交给群众,使他们真正懂得村民自身的权利,增强村民的参政意识,使其敢干监督、善于监督。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级财务支出
    从各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如财会人员管理制度、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开支审批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结报账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到账簿齐全、记账及时、票据合法、民主理财、规范管理。村级各项开支必须始终坚持“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略有节余,专款专用”的原则,做到使用有计划、开支有限额,严禁随心所欲,大手大脚消费等行为,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口上,做到年初有预算,年中回头看,年末有决算,严禁赤字预算。如要规范和控制村级招待费用,必须把握四个原则,一是“不吃农民”,村级组织不得在农民筹集的一事一议资金中支付招待费;二是“吃饭就行”,村级接待标准应以当地工作餐为标准,招待用烟用酒开支应予取消;三是“阳光招待”,每笔招待费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村民监督,严禁用公款进行不必要的宴请或自请;四是“上级理解”,上级财政部门在村级组织运转资金安排上,应适当安排村级招待费指标。上级部门下村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要尽量不在村里接受招待,确需在村用餐的要自觉不接受村级超标准的招待。
    (三)规范集体资产管理,盘活资产,力求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清产核资小组,彻底清查本村资产,对现有的资产进行产权界定与评估,对账上有明细而实际已经不存在的资产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存量、结构分布,了解整个资产状况,明晰资产所有权,并进行产权登记。根据清产核资的结果准确无误地建立资产台账,建立规范的台账档案和财务核算制度,做好集体资产的登记工作,做到账实相符,并及时反映资产的使用及其变动情况。要确立农民的所有者地位,农村集体资产的实质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的资产,完善集体资产的监管办法,制定关于农村集体资产拍卖、转让或租赁的资产评估、公开招标和公开结果制度,严格农村集体资产的处置和规范集体资金的使用,防止资产流失,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采用多种方式充分利用集体资产,盘活存量,加强集体资产收益管理,规范发包出租、使用权拍卖等经营行为,达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还要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管好集体企业,让企业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农村集体资产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缓解非农就业问题;通过农村集体资产投资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小城镇和农舍的建设。
    (四)加强村级民主理财,强化民主监督机制
    加强村级民主理财,接受群众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按照农业部、监察部制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确保村民的参与权、知情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以便于村民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将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定期、如实地公布,如村级财务收支和资产债务状况,落实村务“每季公开制”,接受村民监督。财务公开栏应建在便于村民阅览的公共场所,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重点解释,如大项目开支单项公布,对有关应收应付款公布到具体单位和人,便于群众监督。同时要覆行村民主理财小组职能,实行村民主理财小组跟踪检查制度,推行财务“每季清理制”。民主理财小组当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定期举行民主理财活动,并有完整的活动记录,对于原始票据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民主理材小组专员进行当场提问,村干部或财务人员对提出质疑的问题进行解答说明;对于有疑问的票据,不符合手续退还给本人,凡手续不齐备的一切支出,均按擅自借支挪用论处;原始票据经审核无异议后,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加盖民主管理监督专用章,并由书记、主任“两笔联签”后入账;对村现有库存现金及存款,由民主理财小组进行不定期地抽查,并做好抽查记录,防微杜渐,真正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五)加强债权债务管理,逐步化解现有债务
    各村的债权债务应做到及时清理结算,采取依法清收、落实责任清收、制定激励政策清收等方法,积极回收债权。要通过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发包收益、清收集体债权以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多种方法化解债务。坚决控制新增不良债务,建立健全村级债务管理机制,规范举债行为。全面清理核实,锁定现有债务。摸清底数是化解和控制村级债务的关键环节。各镇、村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查方案,认真搞好村级债权债务的清查核实工作。村级组织一律不得举债搞建设,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消化历史债务。各乡镇要对村级债务进行清理和归类,按照“谁举债、谁还款”和“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债务还款单位,逐步消化现有债务,加大催收到期债务的力度。建立健全新债责任追究制度和乡村干部离任债务审计制度,凡不能及时清理消化旧债而继续发生新债的村,要严肃追究村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六)加强村级“小工程”建设监督管理
    村级“小工程”建设项目都是为村民排忧解难的实事好事,与应当从群众利益出发,做好民心工程,真正惠及村民,不允许干部利用这一机会牟取私利。一是统一组织招投标。由乡镇政府建立“小工程”公开招投标中心,制定公开、公平的招投标程序,在制定工作程序时,尽量缩短办事周期,提高效率,做到既公平公开,又方便快捷。二是组织“小工程”技术和监理服务。成立“小工程”技术和监理服务中心,建立“小工程”技术和监理专家库,为“小工程”项目和专家牵线,使“小工程”建设能及时得到专家的指导。三是规范管理施工队伍和人员。将“小工程”施工队伍和有一定技术的施工人员登记在册,定期进行培训,对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施工队伍、违反廉洁规定的施工队伍和人员,给予记载,并向发包方提供公开查询。四是加强资金监管。纳入招投标范围的“小工程”,在村理财小组做结算审核时,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公布细目,并向村民公布,无异议后付款。对政府职能部门争取的专项资金,都应当全部纳入财政统管,防止少数人决策。
    (七)推行“村账乡代理”制度
    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确保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四权”不变的原则下,推行“村账乡代理”制度,以乡镇为单位,遵循“五统一”原则,即统一资金账户、统一报账时间、统一报账程序、统一会计核算、统一档案管理。积极探索电算化管理模式,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项目及项目资金真实合法性应由项目所在村主管负责人负责,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增强对村干部违规使用资金的约束力,使村级财务管理更为公开、透明,在群众中更有说服力,实现村级财务“零信访”,努力促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供稿人:张忠民  审稿领导:康海湘)

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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