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湖南省审计厅 sj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11月23日 00:00 【字体:
  
      今年来,笔者对财政扶贫资金开展了专项审计,通过审计扶贫资金主管部门、乡镇、调查农户等方式对扶贫规划实施、扶贫资金的效益、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等全面深入调查,发现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扶贫项目未严格按计划实施。扶贫项目没有按照上报的项目实施,造成扶贫资金闲置;二是部分项目实施监月管力度不够,造成实施进度缓慢, 资金结存量过大,不同程度影响资金的使用绩效;三是违规纳入扶贫对象。将财政供养人员、以及达不到贫困户要求的人员纳入到扶贫对象;四是村集体挤占挪用扶贫资金。审计中发现,部分扶贫项目实施单位利用虚假事项,套取财政扶贫资金,把扶贫资金作为与扶贫项目无关的开支;五是扶贫资金效益发挥欠佳。虽然有统一的规划,但是一些主管部门职能职责上存在交叉重叠,各部门在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上各自为阵,资金筹集、管理、分配、使用较为分散,缺乏统筹安排。部分建成项目也未明晰产权,特别是对扶贫项目后续管理没有完全纳入扶贫规划,地方配套资金不能到位,致使一些扶贫项目没有更好地发挥应有的效益。

二、扶贫资金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要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核算,县财政要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

(二)规范项目的管理。要进一步规范项目运作,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应实行招投标或比选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操作。严把质量关,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所有工程应依据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进行实施,严格验收,加强项目竣工难收后的后续管理。

(三)加强涉贫资金的整合。加强财政扶贫资金与其他部门专项资金的整合,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可以县设立一个“涉农项目统筹办公室”,将有限的财政扶贫资金与农业、国土、交通、水利、林业等专款中具有相同建设内容的项目资金进行有机整合,相互配套、相互补充,统筹规划和实施全县的农业建设项目,这样既可集中资金实施优势项目,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又可防止项目重复建设、同一建设项目多头申报资金等问题。

(四)规范档案的管理。要确保项目报账资料的真实性,不能为报账而报账。报账资料中有关会议、合同、筹资、验收等资料,一定要实事求是地反映项目真实的实施情况,不能仅为了满足项目资料完整性的要求而编制虚假的报账资料。对有不同资金来源的整合项目,应将项目财政资金报账资料及整合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全部纳入项目档案,以便更客观、全面地反映项目实施情况。

(供稿人:杨海燕、唐明 怀化市审计局, 审稿领导:刘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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