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审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一)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公开
工作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及“放、管、服”改革的推进,及时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责任单位:法规处
(二)深入推进本部门预决算公开
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详细公开“三公”经费信息。
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推进人事任免、公务员招录和职称考试信息公开
工作要求:加大干部任免、公务员招录和审计师职称考试、高级审计师评审信息公开力度。
责任单位:人事处
(四)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
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公开工作,提升审计结果公告影响力,以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一是聚焦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公告相关审计结果并加强解读和舆论引导,在全社会形成“审计查出问题、舆论推动整改、督查跟踪问效,推动深化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以年度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为契机,继续加强审计整改情况督促检查和结果公告,推动被审计单位公开整改情况。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相关处室
(五)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工作要求:健全和完善以涵盖重大审计政策发布、具有审计工作特点的全方位政策解读机制,加强对重要信息,尤其是重大政策、重要审计结果公告的解读工作,通过媒体、门户网站及时搜集和梳理针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分析研判、解疑释惑,及时予以回应。促进社会各界正确理解、客观分析、理性评价审计工作。
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处、各相关处室
(六)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
工作要求:规范性文件必须报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并经过“三统一”登记后才能对外公布。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为5年,但是,标注“暂行” “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2年。今年对我厅制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责任单位:法规处、各相关处室
二、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工作要求:完善我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从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畅通受理渠道,主动与申请人联系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
责任单位:法规处、相关处室配合
三、完善基础建设,为公开提供有力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工作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指导部署公开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经常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在抓好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年内至少下基层调研一次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本系统公开工作指导、督促,掌握全省审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处
(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保密审查制度
工作要求:厅机关发文,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厅保密办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涉密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提交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最后审定。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发文处室
(三)加强新闻宣传和网站建设
工作要求:制订本厅年度新闻宣传计划,致力于将厅门户网打造为审计信息第一发布平台。加强门户网信息建设管理,强化发布更新,提升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处、各相关处室
(四)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工作要求:根据中央有关要求,我省将在3年内分级分层组织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主动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处、各相关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