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湘西自治州审计局组织实施了州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财政资金支出、管理等方面问题,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于近日出台了财政支出管理办法。
《办法》对财政支出预算的编制、批复、调整,支出预算的执行,财政管理和监督等方面予以明确。《办法》规定,支出预算草案经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财政部门须在一个月内批复到各部门;对预备费、维护性支出资金、专项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核、审批等环节进一步规范;对申请州以上财政资金的,由州财政局统一受理、统一登记,分类管理。
《办法》要求,财政、审计部门要完善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投资评审和竣工决算审计机制,加强对财政资金的跟踪检查问效;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严格“三公”经费的支出管理,对发现违法、违纪问题,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