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政府去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其主要精神就是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结算实行“二审终审”全覆盖。即:审计机关在财政评审中心或相关评审机构出具评审结论的基础上,对工程结算进行独立终审,出具审计报告,最终确定工程造价;建设单位未经审计部门结(决)算审计,擅自办理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除按审计法规处罚外,并移送行政监察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审终审”推行一年来,成效显著,意义深远。第一,强化了财政审计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实行“二审终审”,财政评审负责一审,审计在财政评审的基础上独立终审,最终确定造价,这种制度设计,既强化了财政、审计的工作职责,又有效地制约了权力的运行。第二,增强了部门之间的配合。财政、审计有各自的法律法规,工作上难免出现一些矛盾、扯皮现象。“二审终审”看似各自独立,实际上是一前一后,步调一致,共同作用于工程造价的真实、合法,把部门这间的配合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第三,提升了政府的管理水平,保护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提高了投资效益,促进了廉政建设,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拥护。
(供稿人:衡山县审计局 张铁桥 审批:李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