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审计局开展价格调节基金专项审计调查

湖南省审计厅 sjt.hunan.gov.cn 时间:2014年07月11日 09:51 【字体:
  

近日,娄星区审计局对娄星区2012年至2013年期间价格调节基金的征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调查发现,娄星区价格调节基金征管用总体比较规范,但征收面较窄、总体规模不大,由省、市下拨的基金都是直接“带帽”分配至相关指定单位,实际可供区本级统筹使用的基金严重不足。从近两年基金的投放情况来看,娄星区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仍属于零散“撒胡椒面”形势,重点并不突出,未形成规模化,同时在使用过程中还存在专款不专用的现象,导致价调基金在扶持“菜篮子”工程、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或对困难群众进行价格补贴的作用上,没有发挥真正明显的效果。

对此,审计建议:

一是进一步拓宽征收渠道,合理设置代征主体。可适当扩大娄星区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渠道,对矿产业、运输服务业等行业开征价调金,以增大基金规模。同时,建议以增值税为计征依据的价调基金由娄星区国税局代征为宜。

二是进一步规范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加强监督与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基金申报与审批程序,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专款专用”的原则,规定项目单位要严格按批准用途使用,对擅自改变基金用途的情况要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停止拨款并收回投入的资金。 

三是确保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规模化,促进经济发展。结合娄星区的实际情况,建议对具有一定规模的蔬菜基地或“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扶持,纳入政府年度建设规划,同时加强资金整合,引导社会资金和农民闲散资金投入蔬菜产业发展和绿色食品开发等项目,从而带动全区经济发展。

四是逐步建立完整的专项资金投入使用效益评价体系,提高使用效益。由省、市下拨的价格调节基金,建议向上级部门积极沟通协调,争取由本级相应部门组成评估小组进行投放之前的调研审核、投入中的监督落实效益评估,认真把好每道关,真正发挥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投入后的效益。

(娄星区审计局 毛海燕)


娄星区审计局开展价格调节基金专项审计调查

10108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