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新化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新化县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该方案从推进水污染防治、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节约保护水资源、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增强市场机制作用、强化科技支撑、加强水环境管理和考核、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等九个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提出“到2020年,全县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资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90%以上,污染严重水体及中心城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Ⅲ类比例达100%”的总体目标,并明确把落实环保监管情况纳入政府综合考核的内容之一,打破了生态防治建设由少数部门单位单打独斗的局面,形成了由各级人民政府主导、多部门单位联动的新格局。据悉,该县审计局在此前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过程中,针对污水处理和开发利用的政策、措施及其执行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不足,向县委县政府报送专题报告,引起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为方案的出台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撰稿:邹旻珈 陈楚云,审核:卿启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