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五项举措”积极助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湖南省审计厅 sjt.hunan.gov.cn 时间:2017年03月10日 00:00 【字体:
  
    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是新时期审计机关一项全新的审计工作。自2016年下半年以来,湘潭市审计局在对市环保局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首次将自然资源资产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畴,试行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取得良好效果。2017年,湘潭市审计局将持续发力,五项举措积极助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一是利用审计调查,确定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项目。
    在审计调查期间,先行通过互联网站掌握一定时期内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和热点讯息,充分利用政府和职能主管部门的管理成果,通过调阅政府和有关职能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资料,查阅政府和有关职能主管部门就自然资源资产相关工作的会议纪要、工作方案、考核通报、工作总结、工作汇报等管理文件,在较短的时间内快速解本区域范围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的焦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提高审计效率,确定本年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项目。
    二是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充分利用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或者公开承诺书,地方党委、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有关部门的考核、巡视、检查结果、统计等权威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和结论,以及有关国际通用标准、全国平均数据、同类型其他地区的数据、本地区历史数据等来合理评价其工作业绩,以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确保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落到实处。
    三是合理审计评价,突出责任界定,注重审计成果。
    审计结束后,根据工作的业绩和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合理评价,重点界定好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履行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责任。一是开发者保护责任。审查对资源环境进行开发利用的单位或企业,是否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及时上报工作,对资源环境是否按规定进行保护、恢复和整治;二是利用者补偿责任。审查开发利用资源环境的单位或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同行业同区域横向纵向内补偿标准是否保持基本平衡;三是破坏者恢复责任。审查造成生态环境和自然环境破坏的单位和企业是否承担了受到破坏的环境资源予以恢复和治理的法律责任,职能部门的行政监督执法是否公正、依法、公平;四是领导者管理责任。审查被审计责任人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利用和消耗资源情况,对造成环境损害、保护资源、修复环境、转变发展方式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及其实际效果等。重点关注各项措施的实施是否通过民主决策、集体决策,是否经过可行性研究,是否属于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措施,各项措施的实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等。
    四是加强培训,提升审计人员综合素质,提升审计质量。
    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审计人员,不仅要有相关的专业知识,还要不断提高宏观政策水平;不仅要学习和了解国家的整体改革思路以及各项单向改革措施,还要具有政治敏感度、政策理论水平和宏观经济知识。在审计的实践过程中,要有征对性地开展学习和研究,促使审计人员掌握中央以及相关部门的政策走向、顶层设计以及具体的政策措施,提升审计队伍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审计水平。
    五是采取“1+N”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率。
    “1”就是经济责任审计项目,“N”就是其他审计项目,包括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预算执行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等。2017年,我们将不但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对自然资源资产开展审计,还可以在预算执行审计等审计项目中,尝试加上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内容,把它作为审计项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进行广泛地调查研究,了解社会各个阶层,各个企业对自然资源资产保护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评价,加强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听取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使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更贴近群众,深入人心。(供稿人:王跃华  审稿领导:康海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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