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永州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关于201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所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研究决定,市审计局会同永州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政府督察室制定出台了《201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所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方案》,并组成2个联合督查小组对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
通过听取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查阅整改问题的相关业务和财务等档案资料、现场察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查阅项目建设和管理台账资料发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能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和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主要表现在:一是领导重视,专题部署,明确整改责任。如市财政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将整改内容分解到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整改落实情况列入科室年度考核范围;市民政局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向各县区下发了整改通知。二是注重分析研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相关部门在抓整改的同时,全面深入地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出台和修订了一些制度,促进规范管理。如市财政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人民银行拟定了《市本级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市民政局结合2012年社保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在系统内集中开展了一次整训,并出台和修订了《永州市城乡低保工作责任及追究办法》等6项制度。三是落实工作措施,整改初显成效。到目前为止,审计报告涉及的6大类43个问题,已整改到位的12个,部分整改到位或正在采取措施整改的27个,由于客观原因目前难以整改需要在今后工作中逐步规范的4个。
近日,市长魏旋君对市审计局呈报的《关于201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督促整改报告》作出批示,充分肯定了市审计局所做的工作,并要求将联合督查模式制度化,继续做好整改后续工作,把握整改的效益和效果。
(供稿人:刘刚、彭吉荣 审批人:刘志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