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要求和审计署统一部署,湖南省审计厅组织审计力量,对全省2021年第一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实施了跟踪审计。审计抽查了长沙县、新邵县等17个县市区,重点关注了高标准农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产业发展等乡村振兴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总体情况
湖南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在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基础上,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全面抓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实,农业农村经济实现良好发展。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提升粮食产能、确保粮食安全的根本措施,在全省建成了一批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取得了很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为促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革命及粪污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及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重点工作,广大农村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
(三)乡村产业发展方面。聚力打造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工程,着力培育龙头、打造标杆,形成梯次发展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集群,推动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大力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开展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和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促进乡村经济全面发展。
但审计也发现,部分县市区在执行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过程中仍存在落实不精准、不到位等问题,应切实抓好整改。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是11个县市区存在项目建设进展缓慢或虚报进度的现象。如:1个县2018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延期18个月才完工;1个县市2020年上报已完成42个标段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际有2个标段未开工。
二是6个县区存在项目建设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的现象。如:1个县项目渠道水泥压顶设计厚度为10厘米,实际仅7厘米;1个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分机耕路设计宽度为3.5米,实际仅2.7米,且路肩、伸缩缝等未达设计要求。
三是5个县存在项目建设选址不合理的现象。如:2个县共有809.74亩高标准农田坡度大于25°;1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因土地承包合同未到期,550亩高标准农田继续种植桃树,129.15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未发挥效益。
四是12个县区存在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如:7个县区未及时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或未建立项目库;4个县37,965.2亩高标准农田未按规定划转为永久基本农田;8个县区对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未落实管护责任,项目出现水渠堵塞、设施损毁等问题。
五是4个县区108.72亩高标准农田撂荒或违规改种、改建。如3个县区共有35.92亩高标准农田闲置撂荒,8.8亩高标准农田被占用为木材堆放场,4亩高标准农田被改建为鱼塘;1个县区60亩高标准农田栽种了苗木。
审计指出后,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强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科学优化项目库,严格落实建后管护措施,将已建成项目及时、准确划入基本农田,发挥了高标准农田效益。
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是4个县区农村污水设施建设进展缓慢。如:1个县区2017年9月招标4个分散式污水处理站项目,其中3个项目至2021年3月仍未动工;2018至2020年省下达1个县109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截至2021年3月,仅完成79个村。
二是6个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或治理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如:1个县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管护不到位,部分渠道被垃圾等杂物堵塞;1个县1个集中式污水处理站进水管漏水,导致养猪场污水漏入附近水塘。
三是6个县市区厕所改造质量不达标。如:1个县有42户厕所管道与化粪池未连接,无法正常使用;1个县区部分厕具安装不符合施工要求,25户厕具施工时被损坏;1个县市部分改厕项目未安装窗户,且验收档案与实际不符。
四是6个县市区厕所改造后续管护不到位。如:1个县区厕所改造未明确管护机制,也未安排资金和人员进行管护;1个县13户厕所化粪池因被覆土或混凝土封闭,无法正常使用,2户化粪池已损坏。
五是2个县垃圾分炼中心违法用地或垃圾中转站选址不当。如:1个县垃圾分炼中心因违法用地,建成后被拆除,造成损失8万元;1个县垃圾中转站建在校园内,无法正常使用,53.75万元建设资金未发挥效益。
审计指出后,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大了人居环境整治的宣传力度,科学编制农村人居环境规划,坚持治污与控污并重,全面推进农村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加快推进了农村改厕项目建设,打造美好农村人居环境。
四、乡村产业发展和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是6个县市区乡村产业发展项目管理不到位。如:1个县对企业租赁农用地监管不到位,某企业租赁的12,105.8亩农业用地未按规定备案;1个县市2020年度未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运行情况开展监测。
二是11个县市区7,600.86万元涉农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如:1个县未及时拨付2018年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资金,项目竣工2个月后,1,425.41万元专项资金仍未拨付到位;1个县2018至2020年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村污水治理等专项资金1,638.98万元,滞留该县财政局一年以上。
三是6个县区超范围使用涉农资金522.31万元。如:1个县100万元黑臭水体治理专项资金,用于支付城区保洁费;1个县29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用于2019年县级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补贴项目;1个县区超范围统筹整合2020年省级财政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82万元,用于其他项目开支。
四是2个县区涉农项目违规套取、摊派费用125.15万元。如:1个县改厕项目虚报、多报868户,套取改厕奖补资金104.16万元;1个县区涉农项目违规向中标单位摊派项目招标代理费用16.44万元。
审计指出后,各县市区进一步健全了项目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防止资金被滞留、套取、挤占和挪用等,确保财政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