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省审计机关学法考法工作实施方案

  • 索引号:430S00/2025-16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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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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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2025年全省审计机关学法考法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的通知》(湘办〔2023〕23号)和《省委组织部  省委宣传部  省司法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司发〔2016〕43号)有关规定,进一步提升全省审计机关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根据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省审计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学法考法工作安排
    (一)学法考法对象。参加对象为全省审计机关在职县处级及以下(含一至四级调研员)国家工作人员(以下统称学员)。
    (二)学法考法形式。学法考法统一在“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hn.12348.gov.cn)网络平台和如法网手机平台上进行。学法考法账号为学员手机号码,若遗忘登录密码,可通过“忘记密码”找回或联系本单位管理员重置密码,重置后的密码为“000000”(注:重置后,个人需完成原始密码修改才能正常使用系统,新密码要求包含“数字、字母、特殊字符”三种类型,长度8位及以上的强密码形式)。
    (三)学法考法内容。学法考法内容分为公共法律知识和系统(行业)法律知识两部分。由省司法厅组织编写、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湖南省新华书店统一发行的《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八五”普法导读2025》《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知识导读》为公共必学内容,共100学分,学满该100学分即获得考试资格。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为系统法律知识考试内容。
    (四)学法考法时间
     1.网上学法。根据2025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安排,全省在线学法2025年10月9日正式开始,学员必须在考试前一天21∶00前完成规定学分。
     2.网上考试。全省审计机关组考第一次集中考试时间为11月3日至29日,第一次报考开始时间为11月1日,截至考试前一天的21∶00前仍可报考。第二次集中考试时间为12月1日至13日,第二次报考开始时间为11月30日。每场考试时长为9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集中统一考试期间每天安排11场考试,其中上午5场(8∶30,9∶00,9∶30,10∶00,10∶30),下午4场(15∶00,15∶30,16∶00,16∶30),晚上2场(19∶30,20∶00)。各处室联络员可根据本处室的工作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报名工作,并组织督促本处室人员准时参加考试。
     3.网上补考。因故未参加两次集中组考或考试未及格的,应当在2025年12月24日至31日参加全省统一补考,补考报名开始时间为12月22日,由单位管理员统一报名并通知补考学员,补考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在线考试。
     4.免考情形。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免考:
   (1)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58周岁的;
   (2)正在休产假或因重大疾病无法参加网上学法考法的。
免考由学员本人申请,经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相关证明材料交单位管理员保存备查,由单位管理员在系统上设置免考,免考学员可不进行积分学习。发现通过设置免考或其他方式故意规避考试的,视为该学员未参加本年度学法考法。
    二、学法考法组织
    全省审计机关学法考法工作由省审计厅法规处牵头,各市州、县市区审计局具体组织实施。请各市州审计局明确一名学法考法管理员,于2025年10月31日前将《学法考法管理员名单》(附件)电子版通过内网邮箱报省审计厅法规处颜彪。
省审计厅机关学法考法工作由厅机关党委组织实施。厅机关定于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组织集中考试,请厅机关学员务必于2025年11月16日21∶00前完成学法学分。符合免考条件的学员请于2025年10月24日前将经人事处审核的书面申请交厅机关党委高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湖南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提高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作为本单位推进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具体任务来抓。
   (二)严密组织实施。各单位管理员应登陆如法网管理员账号进行层级设置、学员异动和信息更新操作,同时组织本单位全体学员对个人账号信息进行核对确认。指导督促每名学员按时完成学法积分,并按要求参加网上考试,确保2025年度学法考法工作圆满完成。
   (三)强化结果运用。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要严肃学法考法纪律,严禁代学代考。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通知精神,凡应参加而不参加年度学法考法的,组织(人事)部门在年度考核时应对其暂缓确定考核等次;对考试补考不合格者,其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