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解读

湖南省审计厅 sj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08月03日 00:00 【字体:
  

726日,在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省审计厅厅长胡章胜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为深入了解审计工作报告,省审计厅财政审计一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问: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思路是什么?

答: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持续关注国家宏观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持续关注公共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持续关注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持续关注廉政建设情况,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推动改革、鼓励创新,注重查处重大违纪违法、损失浪费和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提出相关建议,采取预算执行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的办法,对18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5个重点专项实施了审计。

问: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有什么新特点?

答:近年来,全省审计机关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敢于担当,敢于碰硬,审计工作有力度、有效果、有影响,有效发挥了公共资金“守护者”的作用。从审计工作报告来看,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呈现三大特点:一是首次对省级决算草案进行审计。2015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对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审计厅首次关注了省级预算收支的执行结果,发现了决算收支不完整、编制不规范以及决算事项未按规定处理等问题,这将有助于促进政府预决算的全面规范和公开透明,提升政府治理水平。二是专项资金监督力度在加大。今年继续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查监督,重点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农村饮水安全资金等与民生有关的资金和项目实施了审计,揭示了套取安居工程资金、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以及违规占用公益林等问题,保障政策执行效果,促进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三是边审边改效果好。在审计指出问题后,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市县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正在认真整改,并已取得初步成效。如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市县已追回违规资金561.91万元,退还不应收取的税费237.55万元,取消或调整保障对象939户,收回、重新分配住房510套,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已移送司法、纪检机关查处。

问: 2015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怎么样?

答:从审计情况来看,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各项决议,把稳增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动认识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促进三量齐升、推进五化同步,全省经济继续保持了稳中向好、稳中趋优的发展态势。总体上看,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较好。一是综合财力不断增强。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不利因素,省委、省政府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在稳投资、扩消费、促产业、帮企业等方面,有针对性地采取系列政策措施,主要经济指标均实现了预期目标。省本级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上年增长10%,实现地方收入较上年增长13.9%。二是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省财政用于行政运行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6.9%,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民生支出占比65%较上年增长13%,一般公共预算对市县补助支出较上年增长22%。三是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推进。省财政将政府性基金74.3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实行分类预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收回省直部门以前年度结余结转11.72亿元,裁撤省直部门银行账户198个,收回沉淀资金1100万元,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明显提高。四是专项整治效果明显。省直单位三公经费支出5.94亿元,较上年减少1.03亿元,同口径比,在上年下降10%的基础上,再下降了15%

问:决算草案审计情况如何?

答:根据新预算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对决算草案编制、财政决算报表与部门决算报表的衔接,以及决算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等方面进行了审计。审计情况表明,2015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18个部门决算草案基本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但是,审计也发现省级财政和18个部门在决算草案尚存在决算收支不够完整、编制不够规范、个别决算事项未按规定处理等问题,影响了决算草案的质量,需要在以后加以改正和完善。

问:从审计情况来看,省级财政管理还存在哪些不足?

答:今年审计发现,省级财政管理在预算编制方面存在不够细化、年初到位率低、个别收支未编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安排不够科学等问题,收入征缴方面存在部分收入未扣缴、部分收入划缴不及时、个别市县违规使用税款专户、部分税收征缴方式不当等不规范事项,预算管理方面还存在部分预算资金下达和使用不及时、个别财政专户未及时撤销、国有资产监管不够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是管理不规范、不严格造成的,相关单位应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有的则需要通过继续深化改革,才能彻底解决。

问:18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总体情况怎么样?

答:自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委“九项规定”下发以来,各部门作风建设长抓不懈,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已少有发生。但审计也发现,部分单位在部门预算编制、收入管理、资金安排和使用、资产管理及其他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单位隐瞒收入、将非税收入滞留特设专户,存在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的现象,存量资金较多、未有效利用等等。需要进一步加强法纪教育,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问:5个专项审计发现了哪些带普遍性的问题?

答:在5个专项审计中,大多发现了以下问题:一是挤占挪用或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如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审计和农村饮水安全资金审计中,13个县市均发现此问题;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和国土整治项目审计中,也发现存在类似问题。二是虚报冒领或套取专项资金。如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中,发现部分地方通过虚报或重复申领等形式违规获取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审计中,发现3个县市通过将非林地申报为公益林等方式,多获取补偿基金;在国土整治项目审计中,发现普遍存在以虚报项目资料套取项目资金的问题。三是项目转包分包及招投标不规范。如农村饮水安全资金审计中,发现3个县市56个项目未公开招投标或招投标不规范,6县市违规转包148个项目;在国土整治项目审计中,发现7个县市存在应招标未招标、串通投标、违规挂靠和转包等现象,涉及项目561个;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中,发现11个项目有267项设计咨询服务类事项未招标。这些问题影响了政策措施的落实和财政资金示范引导作用的有效发挥,主管部门应加强资金申报审核和资金分配下达后续监管,督促相关市县及项目实施单位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资金和项目建设管理。

问:省委、省政府作出“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的部署后,审计是如何贯彻落实的?审计工作报告是如何反映的?

答:“雁过拔毛”式腐败直接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侵害了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省委、省政府作出“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的部署后,省审计厅把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查处列为今年的审计工作重点,并将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资金等民生资金列入专项审计或调查项目,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在预算执行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等项目实施中切实查处基层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分配、项目审批和办理群众事务过程中滥用取权、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套、提、贪、占、偏、瞒”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了部分基层单位及有关人员虚报冒领或套取专项资金、骗取资金或实物补贴、侵吞私分等问题,有关线索已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查处。

问: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提出了哪些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答:针对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审计建议:一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范预算管理行为,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优化财政收支结构,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隐患,为重点支出提供财力保障,不断增强财政的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能力。三是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责任,完善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和绩效考评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四是进一步完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将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单位或个人,严格实行追责问责。

问:对于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如何落实审计整改?

答:今年,我省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机制及审计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为更好落实新机制的要求,省人民政府已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布置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省审计厅将按照政府常务会议的统一部署和家毫省长“要形成合力,加大整改问责力度”的批示,加强与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的沟通和衔接,制定详细的督促整改方案,派专人深入被审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点对点,逐项予以督促整改、落实。具体整改情况,将在今年11月份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对《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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