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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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审计厅设立信访办,专门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宜。

一、信访事项受理

1、电话上访。信访办工作人员认真记录上访人的姓名、单位、联络方式及反映事由等关键信息,并及时告知是否受理。

2、群众来信上访或审计署及其他部门转办信件。工作人员及时登记,摘录信访事项要点。

3、群众直接到厅上访。工作人员执情接待,记录上访事由等有关信息,并及时告知是否受理。

二、信访事项办理

工作人员在受理信访事项后,填制信访事项处理单,由厅办公室分管信访工作的副主任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分管厅领导审定后,分三种情况进行办理:

1、属市(州)、县(市、区)审计局权限范围的事项,转给当地审计局办理;

2、结合厅机关正在进行的审计项目,交给相关业务处室办理;

3、属信访办公室调查处理的事项,由分管副主任带领信访办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三、信访事项结果反馈

根据市(州)、县(市、区)审计局及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反馈情况,信访办将处理结果汇总形成调查报告,呈厅领导审定后,向上级机关、有关单位或信访人告知处理结果。最后将信访件及调查报告整理存档。

 


信访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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