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审计厅关于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湖南省审计厅 sjt.hunan.gov.cn 时间:2017年06月30日 00:00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76号),我厅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于31日至420日对湖南省审计厅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采取座谈、检查有关账目,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等措施,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和专项支出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审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103号),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主管全省审计工作。负责对全省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省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省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省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及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和向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的建议。

4.向省人民政府提出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5.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市州、省财政直管县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省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4)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省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省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省人民政府投资和以省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7)省人民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省审计厅审计的其他事项。

6.负责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省管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省审计厅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指导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7.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8.负责审计署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9.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省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10.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1.与市州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市州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办理市州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

12.组织审计我省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省属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3.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省审计系统的应用,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实施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14.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截至2016年底,设30个处室、4个二级机构。人员编制288个,其中:行政编225个,事业编63个。年末实有397人,其中:在职人员274人,离休6人,退休117人。

2016年在职人员控制率95%=(在职人员数274/编制数288×100%

二、2016年的重点审计任务

组织开展全省稳增长等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组织开展全省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组织开展湖南省对口援疆、援藏发展资金和项目审计;组织开展国外援贷款项目审计;组织开展部门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组织开展国有农垦企业运营情况审计;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政府重大投资审计;认真完成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等各类交办任务。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6年省财政厅批复年初部门预算7,793.01万元(含高速公路跟踪审计专项950万元),年中追加3,679.6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58.34万元,决算支出10,963.2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767.71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6年基本支出7,270.0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5,248.4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费、医保缴费、住房公积金、老干医疗费、抚恤金等。人员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列支。

2.公用经费支出2,021.6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基本运行而发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厉行节约,控制运行成本。

2016年公用经费控制率100%=(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2,021.6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2021万元)×100%

(二)专项支出

2016年专项支出3,693.2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558.0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绩效考核奖励。该项资金由财政根据省政府绩效办对各单位上年度工作的考核情况,按照考评结果下达专项经费指标,我厅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范围发放。

2.商品和服务支出2,296.08万元。主要用于各审计项目、网络运行维护、审计业务培训、审计科研等专项支出。

3、高速公路跟踪审计专项支出417.45万元,用于按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高速公路跟踪审计项目发生的审计费用。高速公路跟踪审计专项是按项目实施进度支付,结余532.55万元由省财政收回,下年按项目实际情况使用。

4、其他资本性支出421.5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的维修改造。

三、部门整体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一)预算执行管理情况

1.预算完成率93%

2016年预算完成率为93%=(上年结转258.34万元+年初预算7,793.01万元+本年追加预算3,679.61万元-年末结余767.71万元)/(上年结转258.34万元+年初预算7,793.01万元+本年追加预算3,679.61万元)×100%

未完成的7%预算主要是:一是已按项目实施进度支付,年底尚有项目未完工部分的剩余额度资金专项;二是因财政指标在20161231日下达,来不及支付的资金专项。剔除上述客观原因,预算完成率为100%

2.预算控制率为47%

2016年预算控制率为47%=(本年追加预算3,679.61万元/年初预算7,793.01万元)×100%

2016年追加预算3,679.61万元,主要是追加了工资、津补贴、离退休费提标资金、2015年绩效考核奖励、新进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审计项目专项补助资金。这几项追加预算是因省政府人员经费政策变动,审计署、省政府新增审计任务以及年初不能确定的考核奖励等不确定因素而年中追加的预算。所以剔除该项后,预算控制率为0

32016年无新建楼堂管所项目,也无新建楼堂馆所项目在2016年完工。

4.政府采购执行率为96%2016年将应政府采购的项目全面、细化的列入预算,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二)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1.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216万元,支出114.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3.12万元、公务接待费29.8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82万元。未超部门预算。同比去年减少38.02万元,降低25%

三公经费变动率为-28%=〔(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216万元-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298万元)/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298万元〕×100%

三公经费控制率为53%=(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114.76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216万元)×100%

2.三公经费管理情况。

2016年继续加强措施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主要做法如下:

1)严格预算、总量控制。年初分别确定三公经费预算。预算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追加。对特殊情况确需追加的,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

2)严格因公出国(境)经费的管理。一是制定《湖南省审计厅机关人员出国(境)管理办法》。二是细化预算、严控支出。根据年初确定的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结合当年工作任务,细化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出访地点、出访组团数、出访人数、出访人均费用等。三是严格审批手续。干部职工因公出国(境)考察学习,在学习目标明确的前提下,经厅党组集体研究、省外事侨务办审批方可成行,按程序审批后报销,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

3)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管理。一是制定《湖南省审计厅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提高车辆使用效益。公务用车使用坚持严格标准、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勤俭节约的原则,实行集中归口、统一调度的管理办法,严禁公车私用和外借,严禁非专职驾驶员开公车,树立安全意识,厉行节约,车辆停放、保养、维修、年检、投保、报废或处理、驾驶员年审、等由车队统一管理,建立健全车辆档案资料,提高车辆使用效益。二是按规定实行定点加油、维修、保险。严格按规定在政府采购的指定单位进行加油、维修、保险。三是实行单车成本核算,建立奖惩机制。加强单车使用成本核算,采取核定单车油耗标准、设立节约、安全两项奖惩指标等措施,降低公务用车支出标准。

4)严格公务接待费的管理。一是制定《湖南省审计厅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餐费标准、住宿标准、陪同人员数量等。严禁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二是规定公务接待地点。实行定点原则,外省及上级部门人员来访,根据来访公函按标准在定点酒店接待;下级部门及本省其他单位来访(主要是审计报告交换意见及审计数据上报汇总),根据相关审计项目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及相关审计项目数据汇总通知,对来访人员在厅食堂按标准接待。三是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所有需要接待的来宾均须预先报厅办公室,厅办公室负责拟定接待方案,经相关领导批准后严格按照接待方案实施。实行专人签单,分级审核,凭办公室出具的接待通知单或接待方案和原始单据进行经费审核,采用公务卡结算。四是设置公务接待台账、经费总量控制。年初制定经费预算,对公务接待经费总量控制,超预算的一律不予报销。

(三)办公性行政经费管理使用及厉行节约情况

1.严控会议费。

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审计厅办文办会审核备案暂行办法》,采用合并召开、套开、视频会议等形式,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及会期、规模、规格,并进一步规范厅领导活动安排。制定会议费经费预算,对会议费经费总量控制,超预算或无预算的一律不予报销。

2.节能降耗。

我厅制订了《湖南省审计厅节能降耗工作制度》《湖南省审计厅关于厉行节约、节能降耗活动的实施方案》,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原则,分别在节约用电、节约用水、降低车耗、节约使用办公用品、会议管理、办公电话、职工食堂等方面制定详细制度并认真落实,杜绝各种损失浪费,控制了行政成本。

3.规范其他办公性行政经费支出。

厅机关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对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不予报销,严控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

(四)项目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1.审计业务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我厅制订了《湖南省审计厅业务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资金申请资金分配资金支付资金绩效考核都做了详细规定。日常审计业务工作专项的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报账手续,资金按进度拨付,专款专用。

2.高速公路跟踪审计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我厅制订了《湖南省审计机关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试行)》、《湖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了工作专项管理。我厅每年制订高速公路跟踪审计工作方案,要求各审计组严格按照审计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和重点开展工作,对各中介机构的年度审计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程序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三级复核,切实加强了对跟踪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我厅按照跟踪审计委托协议的计费标准计算项目基本费和效益费,并以成果费用确认单的形式与各中介机构进行核实签章确认,依次确定当年付费金额。

3.其他项目支出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及时、足额拨付。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我厅组织全省审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践行新理念,紧扣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2016年共审计6171个单位,查出各类违规、损失浪费问题金额407亿元,处理上缴财政和减少财政拨款260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79亿元,审减投资135亿元。审计在保障中央和我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惩治腐败、防范风险、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审计监督覆盖面逐步拓宽,审计依法履职成效进一步扩大。坚持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履职尽责,积极拓展审计的广度和深度,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审计任务。一是持续开展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查出部分重点项目推进缓慢、部分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少数行政审批事项未及时清理取消等政策措施落实不力的问题,促进了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地生根。二是对1198个财税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开展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关注了各项财政改革措施相互协调配合、财政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了财政管理改革,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2546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跟踪或竣工决算审计,重点关注了项目管理、工程质量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情况,促进了项目的规范管理,节省了建设资金。其中,省厅重点对省政府投融资建设的在建高速公路、我省对口援疆资金和项目实施了跟踪审计,核减投资和节约资金5亿多元。四是对2050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了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资金资源资产、政策执行、经济决策、内部管理以及领导干部落实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等情况,促进了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有关部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株洲市、嘉禾县、新晃县党政主要领导实施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为全面推进此项工作积累了经验。五是对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全省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国有农垦企业、精准扶贫、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农村饮水安全资金、科技专项资金、国外贷援款等项目和资金开展了专项审计,促进了民生政策的落实,有效维护了民生民利。六是完成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交办、委托审计事项1129件,推动了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切实强化成果运用,审计的建设性作用进一步彰显。坚持把揭露问题与推进审计整改相结合,加强审计成果的开发利用,进一步提升了审计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一是力促反腐倡廉建设。紧紧抓住工程建设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线索。去年,全省审计机关共向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568件,涉案金额43亿元,移送处理574人。其中,省厅移送案件线索65件,移送处理175人。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四风、治陋习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选派人员参加巡视、专案及专项调查工作,审计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二是全力推进审计整改落实。各级审计机关不断完善审计整改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省厅对重要审计项目均出具了审计执行报告,专题上报省政府,特别是在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中,积极配合省人大首次对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截至去年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绝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三是着力服务宏观管理决策。注重抓好审计成果的开发运用,加强对审计情况的综合分析,提出相关建议。去年,全省审计信息被各级党委、政府批示采用3487篇次,向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提出审计建议11,830多条其中,省厅上报的审计要情、情况专报、综合报告被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50多篇次

(三)积极推进管理创新,审计工作整体效能进一步提升。坚持以推进管理创新为抓手,不断完善审计工作的方式方法,审计工作创新发展取得新成效。一是完善审计组织方式。注重加强对全省审计工作的统筹管理,对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继续采取交叉审计的方式实施,既锻炼了队伍,又提升了质量;注重推行一拖N”组织模式,去年省厅组织实施的项目大部分采取一拖N”的组织模式,如预算执行审计与专项资金审计的融合,经济责任审计与扶贫审计、资源环保审计的融合,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与其他各项审计的融合等,既节约了资源,又提高了效能;注重完善审计审理方式,审计业务会议聚焦有争议的问题进行集中审理,既防范了风险,又提升了效率。二是创新审计技术手段。以金审工程为依托,积极运用一、二期建设成果,加大数据集中和分析力度,对全省财政、工商、地税、医保、扶贫、住房公积金等大数据进行综合关联分析,查出了一批问题疑点,提高了核查问题的精准度。三是健全审计管理制度。根据省委深改组要求,及时起草并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下发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为我省全面推进此项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出台了我省审计促进精准扶贫政策落实的实施意见,推动了扶贫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着眼审计结果的可用、好用,积极探索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有关结论性文书;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调概审计、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高速公路跟踪审计、审计机关配合开展巡视工作、内部审计人才库管理以及办文办会等制度,审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四是审计项目质量进一步提升。2016年,审计署表彰的15个地方优秀审计项目中,我省荣获2个。

(四)坚定扛起主体责任,审计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审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升。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审计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采取专题学习、专家辅导、书记上党课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理论学习,深入践行四讲四有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思想作风进一步转变。二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审计机关进一步强化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积极支持派驻纪检机构改革,自觉接受纪检组监督,审计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去年,省厅接受了省委第六巡视组的专项巡视,做到了不遮掩、不护短,针对巡视反馈的意见,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要求,落实了整改责任。三是全面加强审计干部教育培训。先后举办县市区审计局长、审计业务骨干、知识结构调整、计算机技术等培训班15期,培训干部800多人次;开展送教上门”14批,培训人员1900多人次,受到市县审计机关的普遍欢迎。各级审计机关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年中集训、专题讲座、案例教学等多种方式,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审计工作质量明显提升。

五、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完成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6年预算完成率为93%,未完成部分主要是:一是已按项目实施进度支付,年底尚有项目未完工部分的剩余额度资金专项;二是因财政指标在20161231下达,来不及支付的资金专项。

(二)业务工作专项有待进一步整合规范

业务工作专项中低于(含)30万元的小专项,应进一步整合规范。

六、改进措施

(一)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针对指标文下达工作,尽早计划和开展年度专项的申报,加强报批工作的沟通和跟踪,及时落实项目专项的报批进度和指标文的下达。对于已下达的指标,相关处室应尽快按程序进行审批,办理支付手续,加快预算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整合业务工作专项

下一年度的预算编制将业务工作专项中各审计专项整合为审计项目专项,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附件:1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湖南省审计厅

                                2017428    

附件1

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湖南省审计厅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编制数

2016年实际在职人数

控制率

288

274

95%

经费控制情况

2015年决算数

2016年预算数

2016年决算数

三公经费

152.79

216.00

114.76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136.88

136.00

83.12

       其中:公车购置

0.00

 

 

             公车运行维护

136.88

136.00

83.12

   2、出国经费

0.00

20.00

1.82

   3、公务接待

15.91

60.00

29.82

项目支出:

3,250.33

1,906.01

3,693.21

    1、业务工作专项

1,146.61

956.01

2,572.87

    2、运行维护专项

 

 

 

    3、高速公路跟踪审计专项

949.99

950.00

417.45

    4、其他项目支出

1,153.73

 

702.89

公用经费

1,745.50

2,021.00

2,021.60

    其中:办公经费

115.28

90

114.04

          水费、电费、差旅费

394.70

425.00

377.31

          会议费、培训费

 

 

 

政府采购金额

——

2,472.00

2,385.00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

11,472.62

10,963.25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批复规模

实际规模(㎡)

规模控制率

预算投资(万元)

实际投资(万元)

投资概算控制率

2016年完工项目)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我厅制订了《湖南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有关事项的规定》、《湖南省审计厅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湖南省审计厅机关人员出国(境)管理办法》、《湖南省审计厅节能降耗工作制度》、《湖南省审计厅关于开展厉行节约、节能降耗活动的实施方案》等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厉行节约、严控运行成本。

附件2

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

分值

评价标准

评价情况

得分

指标

投入

10

预算配置

10

在职人员控制率

5

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在职人员控制率95%

5

三公经费变动率

5

三公经费变动率≦0,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变动率-28%

5

过程

61

预算执行

20

预算完成率

5

100%计满分,每低于5%2分,扣完为止。

预算完成率93%

3

预算控制率

5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预算控制率47%

0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5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梯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2016年无新建楼堂馆所

5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5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2分,扣完为止。

2016年无新建楼堂馆所

5

预算管理

40

公用经费控制率

8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1分,扣完为止。

公用经费控制率100%

8

三公经费控制率

7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53%

7

政府采购执行率

6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2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执行率96%           

6

管理制度健全性

8

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8

资金使用合规性

6

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6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5

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5

产出及效率

26

职责履行

8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8

根据绩效办2014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该项得分=(绩效办对应部分考核得分/350*8

8

履职效益

10

经济效益

10

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完成率、向省委省政府报送审计要情专报批示率、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率、向被审计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审计建议采用率90%(含)以上,计6分;85%(含) —90%,计4分;80%(含)—85% 2分;80%以下,不计分。

10

社会效益

12

行政效能

6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6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6

90%(含)以上计6分;75%(含)-90%,计4分;60%(含)-75%,计2分;低于60%0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6

合计

100

 

93

 


湖南省审计厅关于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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