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
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深化审计结果运用
近日,湖南召开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相关精神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和办公室工作规则,讨论推动2019年度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部署安排2020年度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工作。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11个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决定,严格对标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和办公室工作规则,制定切合湖南实际的两个规则,将联合督促审计整改、审计评价意见书纳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向审计机关提供有关群众举报和情况反映等湖南创新经验和做法,作为相关成员单位职责,通过议事规则予以明确。
对2019年度52名被审计省管领导干部在担当作为、规范用权、令行禁止和廉洁从政方面存在不足导致的主要问题,会议研究决定,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报送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综合报告,并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范围内通报,明确有关主管部门责任,形成合力,督促审计整改,同时研究措施完善制度规定,举一反三,防止屡审屡犯。另外,2019年度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针对15名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存在的突出问题,向省委组织部提出了采取提醒等措施的建议。
会议还通报了2020年度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组织实施情况。湖南大力推动审计组织方式和审计项目“两统筹”,正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开展10名省直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拟于5月开始采取“1+1+3”方式,实施34名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即以融合方式,由同一个审计组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将扶贫审计、政府债务审计、财政决算审计,以嵌入式,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此外,11所高职院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个批次,统一组织实施。(戴开乾 张景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