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拓宽公告范围。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对已审项目的审计结果进行公告,公告率达90%以上。突出公开重点,对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行业相关审计结果进行公告,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经济安全领域的审计情况进行披露。还注重公开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促进审计整改。
二是严格审批程序。按照业务部门起草,审计组长初审、审计业务会议审议、法制复核把关、局长审定的程序,对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和保密情况。通过层层把关,确保舆情安全。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以单位门户网站为审计结果公开的主要平台,着力加强网站建设。在网站首页设立通知公告专栏,用于公开审计结果。自2011年以来,该栏目已累计公开审计结果164个。
四是关注社会反响。做好审计结果公告工作宣传,密切关注审计结果公告后的社会反响,注重收集、整理、加工社会各界对审计公告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使审计结果公告更加符合社会需求。(审批领导:李新辉 供稿人:陈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