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阳县审计局落实县委常委决议,下发了《桂阳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示制度》《桂阳县审计局交办制度》两项制度。
据悉,今年5月2日,桂阳县第12次县委常委会“关于审计工作”的议定事项中要求“完善三个制度,落实好审计责任”,一是完善审计结果公示、交办制度;二是完善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财评,审计结果绩效考核;三是完善政府投资工程领域业主和中介机构、施工单位管理办法。以上3项制度分别有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起草。
县审计局认真落实议定事项要求,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以完善审计结果公示、交办制度为契机,对照上级审计机关相关制度、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桂阳县实际情况,对2009年至2016年以来以桂阳县审计局、中共桂阳县审计局党组名义下发的规范性、制度性内部管理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共梳理制度文件55份,其中:对已不适应或已有新的制度规定的38份文件废止,需修订完善2项制度;继续有效制度15项。2017年出台了审计结果公示、交办制度、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5项新制度,修订完善了审计项目外勤经费管理办法、考勤制度等2项制度。通过对审计工作制度的梳理清理,促进了审计工作法制化建设,促进了依法审计,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工作效率提供了制度保障。(供稿人:肖嗣星 审批领导:王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