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聘请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工作行为,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和《中方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方县审计局近期出台了《中方县审计局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投资项目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具有以下四大特点:一是明确了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范围、入选资质。二是要求每个协审项目需安排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协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全国造价工程师资格。三是审计服务费用依据协审协议,实施单个项目单个考核后支付,若为不合格的,审计服务费全部扣除。四是建立了跟踪检查制度和多级复核制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中止协审服务合同,没收全部履约风险保证金;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该《办法》的出台,有效地增强了中方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对推动该县投资审计工作不断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供稿人:李幸、唐明 审稿领导 刘序国 怀化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