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审计公示的内容和具体的要求进行了明确,并对公示反映问题的处理、信息保密审查作出了规定,进一步促进审计机关依法审计、依法行政,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审计证据的内容和具体的要求进行了明确,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减少审计执法争议。《重大执法决定制度审核制度》对审计文书、材料的审定、复核责任进行明确,有效规范了审计执法行为,严格控制了审计执法质量。(撰稿人:朱思妍、谢蓓蓓 审批领导:李艳丽)
衡阳市审计局制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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