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把选人用人“关”
根据“统一管理、先批后用、择优聘用”的原则,各科室需要劳务派遣人员先要申报用工理由、用人条件、工作职责,由组织人事科拟定用人计划,报局党组批准同意,会同劳务派遣公司共同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招聘须经过公布简章、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确保选人用人公开透明。
(二) 规范管理考核“关”
按照“谁用人、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落实用人科室管理责任制。各用人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劳务派遣人员承担主要管理责任。组织人事科协同用人科室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考核、奖惩和管理工作。
劳务派遣人员与局里签订“廉政承诺书”和“保密协议”。用人科室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政治思想、作风纪律教育,及时掌握劳务派遣人员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劳务派遣人员政治素质和适岗能力。
(三) 保障薪酬待遇“关”
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发放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岗位与绩效挂钩。工资构成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等组成。根据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年限、学历、职业资格等,参照该市最新公布的人力资源市场价位同类岗位工资标准,制定劳务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并结合经济发展和物价指数变动,不定期进行调整。(撰稿人:朱思妍、阳一洲 审批领导: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