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财务审计重点围绕村干部任期内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债权债务情况、集体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及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土地补偿分配和使用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贫困村扶贫资金审计重点关注用款单位是否按照批准的项目和规定用途使用,有无虚列支出、截留、转移、出借、挪用、虚报冒领、贪污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项目管理费是否按规定安排和使用,有无擅自提取项目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等问题;重点关注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是否按国家下达的计划任务逐级逐项落实到村、户;项目计划批复和执行中有无自行改变计划,扩大(缩小)范围、调整建设内容的问题。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上报完成计划的真实性,有无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或将非扶持项目纳入扶贫项目中来等问题,发现线索要一查到底。
为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完成,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卿启前迅速组织落实。一是精心组织,确保质量。积极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审计资源,保证审计力量,严格按照审计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落实审计任务;二是及时沟通,加强协调。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对现场审计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情况,及时处理,加强经验交流,共享信息资源;三是依法审计,严守纪律。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及各项廉政规定,切实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遵守保密纪律,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披露审计情况和审计数据。 (审核:孙洪波 撰稿:段青松 曹泽交 陈楚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