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政府投资项目越来越多,如何保证好投资效益,控制好投资规模成为一个相当值得重视的问题。在此,投资审计如何发挥作用显得尤为重要,笔者就曾经审计过的工程项目情况谈点体会和建议。
一、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
(一)未履行决策立项及许可程序。没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环境评价、初步设计文书等文件,没有严格执行建设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许可、开工许可制度。
(二)未实行投资计划、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预算、合同价款等目标投资控制,造成盲目投资、投资失控、损失浪费等问题。
(三)未履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原则。有的未勘察就直接进行设计;有的边勘察、边施工、边设计、边变更,或勘察设计成果存在重大缺陷,与实际需要不符,设计变更大,普遍存在超计划、超规模、超投资问题,严重影响投资控制。
(四)未编制概算、预算。有的项目施工前没有施工设计图,没有设计概算、施工预算,直接估算或按暂定价发包施工。
(五)应公开招标不招标。无论是工程项目还是相关监理、招标代理、材料采购项目,均回避招投标,由建设管理部门领导决定承包人,存在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
(六)合同管理混乱。有的结算前就根本没有订立施工合同,有的未明确合同价款,只约定据实结算价款,有的合同或补充协议结算条款违反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未明确索赔条款,造成结算纠纷。
(七)设计变更无序。一是施工设计图无勘察基础文件或勘察成果文件存在质量缺陷,造成边施工,边设计;二是设计文件不符合实际施工需要;三是现场监理、业主代表或现场视察领导凭个人好恶,随意变更设计;四是未按规定履行变更审批手续。
(八)材料采购管理失控。一是指定供货单位;二是以次充好,价格就高不就低;三是检测、验收、领用手续不齐,管理混乱,造成侵占挪用和损失浪费。
(九)监理职责不到位。没有监理大纲、方案、报告,没有监理旁站记录、监理日记,监理签证事项不符合施工实际,缺乏真实、可靠性。
(十)竣工项目未验收。一是未按规定时间验收结算工程价款,交付使用资产;二是验收后不执行备案制度;三是根本就不履行验收程序。
二、审计建议
(一)针对上述问题,建设行政管理、财政、规划、招投标管理等政府部门应当依法依规作出如下处理:
1、建设管理程序不到位、无决策立项、无计划、无规划、未经勘察设计、未编制预算的项目,不得进入招标程序。
2、未经公开招标竞价的项目,不得签订施工合同,不得施工建设。
3、未经预算审计,不得进行招投标,工程预算审计结论,应作为投标价依据。
4、未经项目验收,不得进入结算程序。
5、工程结算审计结论,应作为建设单位和承办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6、未经决算审计不得交付使用资产,工程决算审计结论,应作为建设单位竣工财务决算和移交资产的依据。
(二)审计机关要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审计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程序和国家相关投资政策执行情况。主要检查是否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定,建设规模和标准是否合理,有无违反国家产业、土地、环保政策,重复建设,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违反决策程序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
2、审计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情况。检查项目法人招投标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是否按照规定通过招标选定,有无以各种方式规避招标,招标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审计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一是检查工程合同情况。合同文件是否完整;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致;主要合同条款要约是否明确。二是检查建设项目质量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勘察、设计缺陷,有无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影响质量问题。三是检查现场签证、设计变更是否合规、及时、完整、真实、合法情况。四是检查投资管理和控制情况。五是检查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履职情况。六是检查物资采购和管理使用情况等。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任重而道远,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格尽职守,群策群力,才能把政府投资项目做好做强。
(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中心 陈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