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今年5月至9月,湘潭市审计局对市环保局、市林业局等2个政府工作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湘潭县易俗河镇、湘乡市虞唐镇、岳塘区昭山镇等3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来看,相关地区、部门和领导干部能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采取措施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在推动绿色发展,保护自然资源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此次审计重点围绕领导干部任期内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变化情况、约束性指标和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以及重大资源环境损害和治理情况等方面开展审计,发现了部分饮用水源地保护不力、部分水库水质不达标、违规占用耕地、林地建房、无证采矿采砂、部分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直排、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不力等问题。
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提出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加强日常巡查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建立健镇、村、组网络化巡查体系的审计建议,要求被审计单位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供稿人:胡映文 审稿领导:康海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