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湘阴县政府落实审计整改,出台了《湘阴县重点项目协调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据悉,湘阴县审计局通过近几年来对重点项目指挥部财务收支和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结算)情况审计后,就加强财务管理和工程变更监管向县政府提出了审计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责令各重点项目指挥部进行整改,同时出台了《湘阴县重点项目协调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重点项目协调机构不设立财务机构,工作经费统一由县财政建账,实行报账制管理,同时配套做好两项改革: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各指挥部财务在5月5日前经审计认定后移交至县财政;二是加强工程变更监管。各指挥部涉及工程设计变更的,采取由相关项目公司向项目建设指挥部提交相关方案,再由项目建设指挥部组织专家会审,指挥长最后严格把关的方式进行,确保工程变更监管更到位。(供稿:黄奇 审核: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