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制办要结合审计局的情况汇报,对区政府出台的有关政府投资方面的文件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查,该修改的修改,该完善的完善,该配套的配套……”云溪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潘宏军同志在投资审计工作专题会上如是说。这是该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召开的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一个缩影。
9月18日, 审计署组织召开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云溪区审计局全体审计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后,该局主要负责人又迅速组织班子成员和投资审计股、法制股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题讨论。结合云溪区实际情况就新形势下如何开展投资审计工作,向区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并提出了三条建议:一是建议政府性投资或以政府性投资为主的重大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如有需要,可以经平等民事主体充分协商后在合同中予以约定;二是为保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建议审计部门不再参与区内工程项目变更审批、程序文件把关等项目管理活动;三是建议对全区工程建设领域涉及审计监督的有关文件进行清查。
云溪区政府主要领导在听取审计局的情况汇报后高度重视,9月26日,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潘宏军同志迅速召集财政、审计、监察、法制、住建、交通、发改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会议明确,一是要依法保证审计部门的独立性,结合上级部门要求和云溪区实际情况,修改并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在制度层面给予支持;二是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突出审计工作重点,把政府投资审计继续作为审计“重头戏”,确保政府资金用在“刀刃上”。(供稿:王清 刘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