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审计局“两个责任”落实实行清单式管理
湖南省审计厅 sj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06月29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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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审计局将“两个责任”落实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注重在“落实”上作文章,实行清单式管理,使“两个责任”落实条例化、具体化,更具操作性。
一是明确了局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在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中需要做的具体工作。其中,党组责任清单规定了统筹谋划部署、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等六个方面工作,要求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全年不少于4次,选拔任用干部实行民主、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党组讨论任用干部票决制,遵循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公告、考察谈话、征求纪检部门意见、集体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规定了教育管理责任、支持纪检监察等五个方面工作,要求每年亲自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亲自同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奖,每年上廉政课不少于1次,对每名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支持纪检监察开展工作,为纪检监察机构配足力量;班子成员责任清单规定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等四个方面内容,要求规定班子成员每年深入基层、审计现场时间不得少于60天,每年对分管科室人员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自觉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和述职述廉制度。
二是明确了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责任。监督责任清单规定了纪检组在加强组织协调、查办违纪案件等七个方面的工作,要求纪检组长对有反映的局领导、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面达到百分之百,廉政谈心全年不少于4人次,讲廉政课不少于1次;纪检组全年组织开展作风督查不少于5次,纪检信访件办理率达到百分之百,同时监督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一把手未位表态”等制度落实,组织1-2次廉政教育活动,开展1次廉政文化活动,参加1-2次纪检监察知识业务培训等。(供稿:胡剑平 审批:雷玖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