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审计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

湖南省审计厅 sjt.hunan.gov.cn 时间:2018年08月24日 00:00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  湖南省审计厅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湖南省审计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湖南省审计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南省审计厅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审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103号)、《关于湖南省审计厅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湘编发〔2014〕5号)湖南省审计厅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省审计工作。负责对全省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省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省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省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及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和向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的建议。

(四)向省人民政府提出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五)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市州、省财政直管县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省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4、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省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省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省人民政府投资和以省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7、省人民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省审计厅审计的其他事项。

(六)负责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省管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省审计厅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指导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八)负责审计署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九)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省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一)与市州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市州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办理市州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

(十二)组织审计我省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省属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三)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省审计系统的应用,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实施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十四)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湖南省审计厅组建于1983年,是省人民政府的组成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设置有29个处室、4个二级机构。

第三部分  湖南省审计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湖南省审计厅收、支总计12003.99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3.03万元,增长2.33%。今年主要是增加了其他收入,即审计署拨付我单位2017年组织地方审计机关审计工作经费和国外贷援款项目公证审计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264.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17.08万元,占90.7%;其他收入1047.73万元,占9.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81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58.68万元,占70.78%;项目支出3161.1万元,占29.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956.2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74.7万元,减少6.6%。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包含了2015年专项补助经费,这一部分今年没有,二是减少了上年补发规范津补贴支出等因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41.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3%。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21.43万元万元,减少3.8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41.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91.15万元,占83.39%;教育(类)支出179万元,占1.7%;科学技术(类)支出1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8.67万元,占9.38%;节能环保(类)支出40万元,占0.38%;住房保障(类)支出542万元,占5.1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954.9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54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32.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经费预算。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数为5443.9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12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物业补贴及上年度绩效考核等任务完成追加的经费预算,决算数相应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数为36.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65.2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上年项目结余,二是年中追加了2017年审计专项补助经费,决算数相应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

年初预算数为606.4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4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高速公路跟踪审计项目费用结转到2017年支付,二是2017年追加了高速公路跟踪审计项目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年初预算数为35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 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8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4%。

6.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2017年度社会科学普及等补助经费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数为283.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7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物业补贴、综治奖及上年度绩效考核奖等经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51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节能环保(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该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能源节约利用经费预算。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542万元,决算数为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58.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52.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106.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因表格统计按四舍五入到万元,分项汇总后存在0.01万元的差别)。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0万元,支出决算为116.48万元,完成预算的68.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4.03万元,完成预算的70.1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4.17万元,完成预算的74.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28万元,完成预算的56.56%。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71万元,增长1.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2.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95万元,下降10.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5万元,下降5.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审计需要2017年统一安排的出国次数较2016年增加,另外2016年部分出国费用在2017年核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和部分公务用车停驶;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厅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4.03万元,占12.0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4.17万元,占63.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28万元,占24.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03万元。安排因公出国团组3个,人数3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4.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17万元。2017年我厅保有公务用车1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28万元。我厅公务接待费主要是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省厅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进行审计数据上报汇总审计报告交换意见而发生的支出,其随审计工作量的增减而增减。2017年我厅公务接待546批次,公务接待5685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湘财绩20183文件要求,我厅科学、公正的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审计专项资金绩效进行了全面评价,于4月28日向省财政厅报送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审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6月29日已在我厅门户网站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6.45万元,比2016年增加84.86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2017年物业管理费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3.7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13.8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本部门无占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湖南省审计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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