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湖南省审计厅 sjt.hunan.gov.cn 时间:2019年06月27日 00:54 【字体:
  

湖南省审计厅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审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103号)、《关于湖南省审计厅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湘编发〔20145号),湖南省审计厅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主管全省审计工作。负责对全省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省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省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省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及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和向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的建议。

4.向省人民政府提出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5.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市州、省财政直管县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省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4)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省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省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省人民政府投资和以省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7)省人民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省审计厅审计的其他事项。

6.负责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省管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省审计厅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指导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7.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8.负责审计署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9.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省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10.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1.与市州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市州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办理市州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

12.组织审计我省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省属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3.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省审计系统的应用,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实施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14.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厅设29个处室,4个二级机构。人员编制数275个,其中:行政编217个,事业编58个。年末实有262人,其中:在职257人,离休5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10,617.67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8,484.92万元

1.人员经费支出6,505.5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奖金、离休费、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老干医疗费、抚恤金等。人员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标准列支。

2.公用经费支出1,979.33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基本运行而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维修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厉行节约,控制运行成本。

(二)项目支出2,132.75万元

1.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079.65万元。主要用于各审计项目、审计业务培训、网络及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审计科研等专项支出。业务工作经费严格遵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湖南省审计厅业务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报账手续,资金按进度拨付,专款专用。

2.高速公路跟踪审计专项支出74.1万元,系2017年按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高速公路跟踪审计项目,个别中介机构提供账户错误,2018年重新支付的费用。

3审计专项补助支出979万元。

2018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审计专项补助经费1334万元,省财政配套1100万元,两项合计2434万元。根据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行〔20111号)、《湖南省审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行〔201520号)的要求,经我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拨付省本级979万元,专项用于补助省本级经责审计、债务审计、企业审计等审计项目经费支出。拨付市州、县市区审计机关合计1455万元,专项用于补助经责审计项目、巡视及其他工作抽调人员经费和部分审计机关困难补助,其中用于补助经责审计项目、巡视及其他工作抽调人员的费用是根据各市州、县市区审计机关投入的审计人员数量、实施的工作量、项目实施成效,参照省直单位差旅费标准进行补助的;困难补助是根据双峰县审计局、韶山市审计局、古丈县审计局、江永县审计局、祁阳县审计局、慈利县审计局、桑植县审计局、绥宁县审计局的实际困难给予的补助。拨付市州、县市区审计机关的经费已通过湘财行指〔201860号指标文拨付到各市州、县市区审计机关,不纳入省本级支出。

20193月我厅根据部分市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述职情况,以及结合相关审计项目等工作,对市州、县市区审计机关审计专项补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抽查发现各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完成情况良好,专项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方面

1.在职人员在编制控制范围内。

2018年在职人员控制率93.45%=(在职人员数257/编制数275×100%

2.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70万元-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70万元)/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70万元〕×100%

(二)预算执行方面

1.预算完成率90.08%

2018年上年结转1,172.33万元,年初部门预算8,258.05万元,本年追加预算3,418.2万元,其他收入1,143.27万元。剔除因审计项目跨年度,资金需留待下年度分配,以及财政指标在20181225日后下达,部分资金来不及支付等因素,预算完成率为90.08%

2.预算控制率为23.93%

2018年初部门预算8,258.05万元,年中追加3,418.2万元,剔除政策性追加人员经费因素1,441.8万元,预算控制率为23.93%

32018年无新建楼堂管所项目,也无新建楼堂馆所项目在2018年完工。

(三)预算管理方面

1.公用经费控制率100%

2018年公用经费控制率100%=(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1979.33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979.33万元)×100%

2.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70万元,支出116.41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97万元,同比去年减少10.06万元,原因是2018年根据工作安排,因公出国(境)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47万元,同比去年增加1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厅在公务用车编制范围内新购公务用车1辆。公务接待费支出27.97万元,同比去年减少0.31万元。

三公经费控制率为68.48%=(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116.41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70万元)×100%

3.政府采购执行率为95.3%2018年将应政府采购的项目全面、细化的列入预算,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4.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2018年我厅进一步完善了预决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这六个方面的制度,同时加强了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出国(境)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确保我厅各项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有序开展。我厅还制订了《湖南省审计厅节能降耗工作制度》《湖南省审计厅关于厉行节约、节能降耗活动的实施方案》,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原则,分别在节约用电、节约用水、降低车耗、节约使用办公用品、会议管理、办公电话、职工食堂等方面制定详细制度并认真落实,杜绝各种损失浪费,控制了行政成本。

5.规范资金使用。

各项资金使用时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经费使用前需根据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履行事前审批程序。经费报销时需经办人、处室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分管厅领导审批,达到三重一大标准的,还需执行三重一大审批程序。采购商品或服务、资产变动、维修维护等经费支出需进行评估和验收。经费拨付时财务人员需严格把关,对于未履行事前审批程序的、事前审批程序不完整的、与审批支出事项不一致的,不予报销;对于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超过部分不予报销;对于未提供合法、有效票据的,或票据不完善的不予报销;对于无预算或超预算的、报销程序不完善的不予报销。

6.预决算信息公开透明。

科学合理地编制了2018年部门预算,编实基本支出,压缩一般性支出,合理编制项目支出。认真细致编制了2017年度部门决算,真实准确填报基础数据,按时上报决算数据资料,被评为2017年度全省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按照统一要求和部署,于201832日在门户网站公开了2018年度部门预算,2018824日公开了2017年度部门决算。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专项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各项指标控制较好,按要求上报绩效评价报告并于2018629日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各项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及时、完整、真实的公开。

(四)职责履行和履职效益方面

2018年,全省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审计署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1.优化审计职能,着力推进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扎实推进机构改革。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专题研讨、集中整训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全省机构改革动员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做改革的拥护者、支持者、参与者。省厅党组成立了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与相关部门主动对接、加强沟通。扎实做好了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相关职能划转和40多名人员的转隶工作,成立了4个临时党支部,加强政治引领,开展岗前培训,搭建实战平台,做好服务保障和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做好省审计厅三定方案的起草和报批工作,积极推动厅机关内设机构的合理设置和审计职能的优化整合。省委审计委员会已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省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已印发执行,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已有序启动。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审计委员会正在积极筹备之中。

2.履行监督职责,着力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全省审计机关审计和调查5134个单位,查出各类违规、损失浪费问题金额306亿元,处理上缴财政和减少财政拨款205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80亿元,核减投资115亿元。持续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了“5100”产业项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促进了重大政策落地生根组织23个扶贫工作重点县开展了专项审计,对省建工集团总承包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开展了跟踪审计,15个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3市开展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审计8个市本级、8个县市区开展了政府隐性债务抽查核实,促进打好三大攻坚战;组织4962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组织对122个县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71个国外贷援款项目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开展了审计,促进维护民生民利;组织对1149个单位、1399名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和担当作为;组织对省政府投融资建设的在建高速公路、我省对口援疆项目开展了跟踪审计,对部分投资超概算的项目开展了调概审计,促进提高投资管理综合效益;组织对部分国有企业运营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促进深化国企改革;完成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及有关部门交办、委托事项552项,较好发挥了审计在服务全省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3深化成果运用,着力提升审计工作层次。积极促进反腐倡廉建设,重点揭示和反映了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插手工程招投标等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全省审计机关共向各级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近900件。积极落实审计整改督促责任,各级审计机关均建立健全了审计督促整改工作机制和工作台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实行拉条挂账、对账销号;省厅对所有审计项目均出具了审计执行报告,特别是在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中,组织督查组深入被审计单位、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和相关市县,逐一督促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截至去年底,审计指出的问题基本得到有效整改。积极服务宏观管理决策,切实抓好审计成果的开发运用,全省审计机关向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提出审计建议10,857条,采纳10,364条,采纳率为95%;省厅上报的审计要情、审计情况专报、审计综合报告等审计成果,被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达60多篇次。如3个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审计综合报告,家毫书记、达哲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相关问题纳入全省环保大督查重要内容。

4完善审计管理,着力增强审计工作效能。注重加强对全省审计工作的统筹,在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跟踪审计、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等审计项目中,组织全省审计机关统一实施,既锻炼了队伍,又提升了效率;注重推行一拖N”组织模式,积极推进预算执行审计与专项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与扶贫、资源环保审计,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与其他专项审计的有机融合,既节约了资源,又提升了效能;注重完善审计审理方式,审理会议聚焦新情况新问题、重大分歧问题以及对三个区分开来把握不准的问题,既防范了风险,又提升了质量;注重创新审计技术手段,大力推进科技强审,加快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建设,加大数据集中和分析力度,积极运用大数据、地理信息技术等现代技术开展审计,有效提高了审计精准度和工作效率;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建立了市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厅党组述职报告工作制度;召开内部审计工作座谈会,对全省内部审计工作作出专门部署;出台了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扶贫审计三年行动计划、大数据审计分析团队管理、审计外勤用车管理办法等制度,提升了审计管理水平。

5扛起主体责任,着力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出台了《中共湖南省审计厅党组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规定》,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落实三个坚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