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审计厅2021年度学法用法实施方案

  • 索引号:430S00/2021-0802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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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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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湖南省审计厅2021年度学法用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年3月22日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全厅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全厅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发挥审计机关在推动依法治国、完善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原则,加强对全厅干部职工法治教育,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意识,以做好“八五”普法的开局为主线,着力推进审计法治建设,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学法用法对象
    学法用法活动的对象为全厅干部职工。特别是持有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从事审计执法的人员,要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三、学法内容
    2021年要重点学好用好以下法律法规和知识:
   (一)法治理论和基本法律知识。主要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决策部署,宪法、民法典、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民法与民事诉讼法等。
   (二)党内法规。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党规党纪及配套规定。
   (三)廉政规定及相关纪律要求的规定。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审计署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湖南省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规定、驻厅纪检监察组防止审计“放水”“六不得”工作纪律以及“两个必须”“四个严禁”等纪律要求。
   (四)审计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等。
   (五)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长江保护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及改善民生、资
源环保、境外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
   (六)机关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厅保密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资产管理、机关事务管理、新冠疫情防控等领域规章制度。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学法用法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做到组织、计划、人员三落实,以确保学法用法活动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目标。通过学法用法活动使每一名审计执法人员都能熟练运用本部门、本岗位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开展多种形式学习。厅属各单位要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方式,保证学习时间。集中学习采取专题培训、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干部职工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积极开展自学。要持之以恒,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
   (三)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厅属各单位要将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规范审计行为结合起来,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干部职工参加审计系统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素质。
   (四)严格要求,讲求实效。厅属各单位要将年度学法用法活动纳入全年的工作安排,特别是在审计过程中要有针对性地将法律法规运用列入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为促进学法用法活动严肃认真开展,收到实际效果,活动结束时,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