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四分离”改革后审计执行效力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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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审计厅今年来实行计划、审计、审理、执行“四权分离”改革后,成立了专门的审计执行机构,负责落实审计建议,执行审计决定,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听取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此举改变了过去重收缴轻整改的局面,有效遏制了屡审屡犯的现象,取得了良好效果。截止11月底止,该厅共提出整改意见136条,被采纳119条,执行到位率为87.5%;提出审计建议87条,被采纳79条,执行到位率为90.8%。与去年同期相比,审计决定执行和督促整改的力度均明显加大。

今年以来,审计执行处在审计法律性文书送达被审计单位1个月后,即派执行人员督促审计决定的落实;3个月后,到被审计单位逐条落实审计整改意见和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同时听取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对于逾期未执行和未整改到位的,由执行处发出通知进行催办。在他们的及时督促下,审计整改力度得加强,审计结果得到充分运用,有效促进了被审计单位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今年该厅查出省民委挤占民族专项经费问题后,依法作出了审计处理,并建议切实加强对该项经费的管理。审计执行处到省民委进行座谈交流时,对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并积极协助他们制定整改措施、规范内部管理。省民委欣然采纳了审计建议,出台了《湖南省省级民族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切实加强了专项资金管理。在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该厅发现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没有制定涉农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在资金安排上随意性比较大,建议他们尽快与省财政厅研究制定相关措施,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执行处同志多次上门与省农办沟通商谈,引起了他们对这一问题的高度重视,并迅速出台了《湖南省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效防止了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目前,该厅已初步建立了审计执行情况数据库,对不同问题进行整理归类,分析研究整改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整改的实际效果,达到审计服务与监督并重的目的。


湖南“四分离”改革后审计执行效力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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